各相关参保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30号)、《关于2024年及以后年度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辖区内2023年度参保单位工伤保险收支情况进行核定,并根据核定情况调整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见附件)。调整后的费率从2024年1月起执行,并对2024年已征收的当期工伤保险费进行补退。
请各单位及时核对工伤保险费收支及费率浮动情况,如对费率浮动结果有异议,请在2024年4月18日17时前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保科(社保大厅105室)提请复核,我中心将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如在2024年4月18日17时前无反馈意见,我中心将视为已接受费率浮动结果。
联系电话:023-87260853
附件:綦江区2024年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情况表
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