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文件
(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2024年水稻、玉米生产
用种采购
采 购 人: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四年二月
目 录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对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2024年水稻、玉米生产用种采购进行询比,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万元) |
备注 |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2024年低积累品种推广种植水稻生产用种采购 |
2.2 |
|
8.025 |
| |
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2024年单产提升玉米生产用种采购 |
10.8 |
|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汪老师
电 话:15111928670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解放路45号
1、低积累水稻、玉米品种推广种植项目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恒丰优28 |
公斤 |
200 |
2.2 | |
2 |
大爱112 |
公斤 |
2675 |
8.025 |
合计 |
10.225万元(大写:壹拾万贰仟贰佰伍拾元整) |
2、玉米单产提升行动示范片项目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大爱12、大爱112 |
公斤 |
3600 |
10.8 |
合计 |
10.8万元(大写:壹拾万捌仟元整) |
(一)包装完整无损,包装规格满足采购项目要求;标签符合规定,种子标签需具二维码,包装袋醒目位置,标注“政府采购,免费使用”字样,不得粘贴,且耐擦、洗;
(二)种子生产日期为2023年8月1日及以后。
(三)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16715.5-2010)。
三、其它要求
1、供应商提供采购水稻、玉米品种栽培管理技术指导。
2、供应商保障对种子质量负责,如发生种子质量问题,将样本送专业机构检测、试验,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凡是因种子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依法承担所有责任。
(一)交货时间: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送到指定的地点)。
(三)验收方式
1、中标供应商按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人员现场验货。
2、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
3、提供种子生产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提供植物检疫证书和有资质的种子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注明的种子与所供的种子为同一生产批次);
5、所供种子最小包装醒目位置标注“政府采购,免费使用”字样,不得粘贴,且耐擦、洗;
6、验收人员按照验收内容逐项验收,各项符合要求后,出具验收报告,双方签字确认。
7、验收时,随机抽取2份样本,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签字封存,各方保存1份样本。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单价报价,黑叶春不老:最高限价120元/kg。
2、报价包含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验收合格之前应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免费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服务费用等。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按照种子采购验收标准,经现场验收合格和生产种植期间无种子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货款,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如有种子质量问题,采购人拒付货款,并根据《种子法》相关规定,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或指导,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一)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询价通知书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一)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进行。
(二)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询比。
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比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详见格式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②) |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无。 | |
3 |
投标保证金 |
按询比采购文件要求足额缴纳。 |
注:
①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2、符合性审查
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响应方案 |
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采购预算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数量符合询比采购文件要求。 |
3 |
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 |
响应文件内容 |
对询比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内容作出响应。 |
询比有效期 |
询比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3、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已入围的报价供应商,选择报价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字、盖章;
(三)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七)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比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比的;
(八)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的;
(九)法律法规和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一)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比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询比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二)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三)询比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询比项目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云服务平台”(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五日内,按照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比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询比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遗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询比,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询比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采购项目编号: )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综合单价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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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验收方式 | ||||||
三、付款方式: |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 |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
备注:
|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响
应
文
件
目 录
一、经济部分
(一)询比报价函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服务部分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条款差异表
四、资格条件部分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询比报价函
询比报价函
(采购人):
我方收到 (项目名称)的询比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询比。
1、愿意按照询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要求,报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我方承诺:本次询比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比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
5、在整个询比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比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相关信息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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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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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格式。
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采购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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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询比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必须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
2、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一)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询比项目需求 |
响应情况 |
差异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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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询比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必须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我方郑重声明,我方负责人与参与本次竞标的其它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