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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1年度享受用人单位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日期:2022-12-13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相关扶持政策申领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18〕174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享受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第二次)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2年12月13日至2022 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綦江区通惠大道69号(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401429

联系电话:023-48671130  023-48613320

联系人:刘畅   李国凤

三、公示要求

1.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綦江区2021年度享受用人单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公示表(第二次)

綦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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