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B类岗位)面试的通知

日期:2022-08-16

原定于202287日(星期日)举行的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B类岗位)面试已于202285日通过綦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延期通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公开招聘工作实际,现就开展重庆市綦江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B类岗位)面试(岗位12—43、岗位55和岗位56)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2820日(星期)上午7:50前按时到达綦江区人力社保局指定待试室(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A3号门进入)报到,并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做好面试验证工作。超过8:00未到达待试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疫情防控须知

考生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并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以官方渠道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如因个人故意隐瞒有关情况,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高中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客户端发布的为准。

、其他相关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和健康监测,在考试期间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qj.gov.cn/公告公示栏,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感谢理解和配合。

附件:疫情防控须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16日         


附件:

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规定,为保证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

一、考生在考前须注册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应时刻关注本人渝康码状态,凡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尤其从被划定为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旅居史返回的考生,须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并严格按照国家及市级防疫要求落实管控措施,请勿前往考点、考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各位考生须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一)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第1235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计),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7日内有本土疫情的地区(省、自治区以地市级为单位,直辖市以区为单位)来渝返渝人员,实施“32检”抵渝时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高速路下道口核酸检测点免费做1次核酸检测,并通过微信、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或者“社区报告二维码”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实行即采即走即追,在3天内再做1次核酸2次采样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结果出来前居家不外出,确需外出需报社区同意后,并做好个人防护,期间不聚集聚餐、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密闭公共场所

(四)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来渝返渝人员,落实“32检”措施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减少外出,确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餐不聚集)。

(五)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旅居史以外的人员抵渝后立即做一次核酸。

建议考生考前7天在渝且不离渝,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三、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述证明,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述证明以及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检测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考试10内有国(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7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7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六)考试当,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执行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六、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国家及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须自备口罩,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验证和面试环节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备用教室单独候考,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无变化,按本须知执行),我局将及时发布最新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qj.gov.cn/公告公示栏通知公告,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