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部门镇街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公告

日期:2020-05-06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政府购买社会组织

服务项目的公告

  

202056

  

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对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重庆市綦江区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20

5000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重庆市綦江区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第六条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企业、机构等。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六)符合法律法规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承接主体,并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具有资格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为培育本土社会组织和企业、机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为綦江区登记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由綦江区民政局向綦江区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机构发出邀请,供应商通过到綦江区民政局业务科室或通过网络获取。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05221630分。

(三)开标时间:20205221700分。

(四)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
  (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本项目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和金额缴纳(请完整填写保证金账号及其他相关信息,避免因账号填写不全引起投标无效)。凡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保证金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会通过电话联系后,通过网络软件传输给供应商,请各投标人注意接收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联系人:谭宏江  聂菁  

  编:401420

  话:(02348663817  48670212

结果公示联系电话:(02348663617

  

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要求

(一)入户走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家庭随访,对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监护照料、入学就学、身心健康等情况和留守老年人的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建立个人档案,形成探访工作记录,填写调查表和定期探访登记表。其中走访农村留守儿童或困境儿童1000人次以上,留守老人500人次以上。

(二)培训讲座。根据掌握的底数,到所在镇(街道)、学校、村(社区)等,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分类开展有针对性、连续性的关爱服务,包括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行为矫治等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讲座、培训等服务;开展留守老人家庭、邻里乡亲的培训讲座,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增强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每季度开展2场次以上,全年8场以上。

(三)就业指导。对市爱心庄园返回孤儿提供就业安置培训指导,针对性制定阶段性人生规划,开展回归社会后孤儿现状调查评估,形成调查评估报告(若在合同期间有安置人员时进行此项服务内容)。

(四)心理辅导。每季度开展家庭咨询、心理辅导20人次以上,全年80人次以上。

(五)个案服务。开展一批个案研究,对有暴力倾向或心理问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每季度个案不少于5个,全年不少于20个;对高龄、失能、失智、独居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重点帮扶,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

(六)项目宣传。每季度在区级或区级以上媒体上发表关于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教育宣传或我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情况的文章不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12篇,其中,区级以上媒体不少于5篇。

  二、验收办法

(一)评估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估。评估方式包括组织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

(二)评估内容。对项目服务情况的评估,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1.服务指标方面。应确保按进度完成项目约定的服务量,服务量包括入户走访、培训讲座、心理辅导、个案服务等,结项服务量完成度应达到100%以上。

2.成果推广方面。包括项目综合调研、项目社会影响(宣传影响)等。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要求、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完成。

(二)实施地点: 业主指定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项目款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薪酬、服务活动经费(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宣传费、印刷费、用餐费、物资费等方面)、项目管理费用、项目应支税费等。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即支付项目经费的50%,完成全部项目任务后,提供完善的项目活动资料,支付项目经费的30%,经组织专家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得分90分(含)以上,支付20%,得分低于90分不再支付经费。在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格的正规发票,若未按约定开具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知识产权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三)投标人在参与此项目的所有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第四篇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一、资格审查

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工作由綦江区民政局采购小组负责组织,评标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1.能够准确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专职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的(2人以上)身份证明;2.并提供从事该项目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

属于綦江区登记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机构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评标方法

投标人首先通过资格审查后,采用最低报价方式进行评标,当报价相同时,采取第二次报价,当第二次报价仍然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小组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评审。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列顺序推荐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废标条款

评标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会通过电话联系后,通过网络软件传输给供应商,请各投标人注意接收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綦江区民政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綦江区民政局上缴国库: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五)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当出现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报价相同时,采取第二次报价,当第二次报价仍然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信封密封。

2.1内层信封的封装与标记同 “1款规定。

2.2外层信封装入“1款所述全部内封资料,并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綦江区民政局名称及地址。同时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2.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綦江区民政局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綦江区民政局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綦江区民政局主持,邀请采购单位业务科室人员、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采购小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

(五)开标过程中的各类资料由业务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存档备查。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1、评标小组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及评标程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名单。

(二)定标程序

1、采购小组应当根据评标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名单,当场确定中标人,确认后,在綦江区民政政局内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2、公示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评标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和电话。

3、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疑问的,当场对质疑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投标人在中标结果上签字确认。

七、缴费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中标通知书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当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邀请招标文件发出后,期限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疑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疑问。

(二)质疑答复时限

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投标活动后,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问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投标人补充材料。投标人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甲方: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政府招标采购程序,确定乙方为重庆市綦江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老人社工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经甲、乙两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重庆市綦江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老人社工服务项目,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项目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老人社工服务项目

第二条  项目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止。

第三条  费用支付

(一)合同金额。重庆市綦江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社工服务项目合同金额为     万元(大写:    )。

(二)支付安排。签订合同后即支付项目经费的50%,完成全部项目任务后,提供完善的项目活动资料,支付项目经费的30%,经组织专家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得分90分(含)以上,支付20%,得分低于90分不再支付经费。在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格的正规发票,若未按约定开具合格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项目服务

(一)入户走访。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家庭随访,对留守儿童的家庭组成、监护照料、入学就学、身心健康等情况和留守老年人的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建立个人档案,形成探访工作记录,填写调查表和定期探访登记表。其中走访农村留守儿童或困境儿童1000人次以上,留守老人500人次以上。

(二)培训讲座。根据掌握的底数,到所在镇(街道)、学校、村(社区)等,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分类开展有针对性、连续性的关爱服务,包括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行为矫治等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讲座、培训等服务;开展留守老人家庭、邻里乡亲的培训讲座,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增强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每季度开展2场次以上,全年8场以上。

(三)就业指导。对市爱心庄园返回孤儿提供就业安置培训指导,针对性制定阶段性人生规划,开展回归社会后孤儿现状调查评估,形成调查评估报告(若在合同期间有安置人员时进行此项服务内容)。

(四)心理辅导。每季度开展家庭咨询、心理辅导20人次以上,全年80人次以上。

(五)个案服务。开展一批个案研究,对有暴力倾向或心理问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每季度个案不少于5个,全年不少于20个;对高龄、失能、失智、独居和生活困难的留守老年人重点帮扶,提供心理疏导、情绪疏解、精神慰藉、代际沟通、家庭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

(六)项目宣传。

1.项目综合调研。结合项目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綦江区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综合调研,形成一份综合性调研报告,摸清全区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基本情况、问题需求,向采购方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

2.每季度在区级或区级以上媒体上发表关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教育宣传或我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工作情况的文章不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12篇,其中,区级以上媒体不少于5篇。

第五条  验收评估

(一)评估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甲方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估。评估方式包括组织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评估结束后甲方将评估结果向乙方反馈。

(二)评估内容。对项目服务情况的评估,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1.服务指标方面。应确保按进度完成项目约定的服务量,服务量包括入户走访、培训讲座、心理辅导、个案服务等,结项服务量完成度应达到100%以上。

2.成果推广方面。包括项目综合调研、项目社会影响(宣传影响)等。

第六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根据协议规定及时拨款,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指导、监督及验收评估等,乙方须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义务在项目实施中,提供服务对象基础信息,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镇街和单位,为项目实施提供便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按照协议规定获得拨付款项;有权获取项目服务对象基础信息;有权在甲方协调基础上,免费使用相关镇街、社区及单位(学校)服务场地开展项目服务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将项目款项用于工作人员薪酬、服务活动经费(劳务费、交通费、差旅费、宣传费、印刷费、用餐费、物资费等方面)、项目管理费用、项目应支税费等。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甲方有权不拨付项目款项,且乙方须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能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服务指标任务,乙方应向甲方退回或赔偿未完成工作及服务相应比例的项目经费。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如乙方私自转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承担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四)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协议,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

(五)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第八条  其他事宜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两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两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两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社工服务项目验收评估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任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任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綦江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社工服务项目验收评估表

    

评估

内容

评估指标

考评方式

权重

得分

服务指标情况

入户走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随访,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组成、监护照料、入学就学、身心健康等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建立个人档案,形成探访工作记录,填写调查表和定期探访登记表。走访农村留守儿童1000人次以上。

查看调查表、定期探访登记表(含走访照片)

30


入户走访(留守老人)。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家庭随访,对留守老年人的家庭结构、经济来源、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生活情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建立个人档案,形成探访工作记录,填写调查表和定期探访登记表。走访留守老人500人次以上。

查看调查表、定期探访登记表(含走访照片)

10


培训讲座。根据掌握的底数,到所在镇(街道)、学校、村(社区)等,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分类开展有针对性、连续性的关爱服务,包括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文化娱乐、安全教育、社会融入、行为矫治等有益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讲座、培训等服务。开展留守老人家庭、邻里乡亲的培训讲座,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增强家庭赡养义务人的道德约束,发挥孝亲敬老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每季度开展2场次以上,全年8场以上。

查看讲座签到表、活动简报(含照片)

10


心理辅导。每季度开展家庭咨询、心理辅导20人次以上,全年80人次以上。

查看心理辅导记录表(含照片)

10


个案服务。开展一批个案研究,对有暴力倾向或心理问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每季度个案不少于5个,全年不少于20个。

查看个案服务记录表(含照片)

10


成果推广情况

项目综合调研。结合项目服务工作,同步开展綦江区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综合调研,形成一份综合性调研报告,摸清全区留守儿童及留守老人基本情况、问题需求,向采购方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

综合调研报告材料(需底数清、情况明、建议实)

10


项目媒体宣传。每季度在区级或市级媒体上发表关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的教育宣传或我区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情况的文章不少于3篇,全年不少于12篇(其中,区级以上媒体不少于5篇)。

查看媒体报道资料网页链接或复印件

20


合计得分


100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能够准确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提供专职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的(2人以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并提供从事该项目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未满1年的不提供。

(九)书面声明(格式)

(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十一)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时是提供)

三、技术文件

(一)所投项目的技术服务参数

(二)技术服务条款差异表

四、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商务及售后服务承诺

五、其他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分包号

数量

投标报价(小写)

交货期(或为:实施时间)

交货地点(或为:实施地点)






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若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应在投标人名称处注明所有联合体名称。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单价

小计

备注

1

入户走访




2

培训讲座




3

心理辅导




4

个案服务




5

项目宣传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二、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


  
  

(五)能够准确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提供专职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的(2人以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并提供从事该项目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营业未满一年的不提供。

(九)书面声明(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十一)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提供)

说明: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三、技术文件

(一)所投项目的技术服务参数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4、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四、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

2.

3.

4.

  

  

  

  

  

  

  

  

  

  

  

  

  

  

  

  

  

五、其他(如果有提供)

(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企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行业(行业类别)的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企业参加本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人)

资产总额(万元)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除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三个行业外,其余行业无需填写资产总额项。

2.农、林、牧、渔业无需填写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项。

3.小微企业投标(供应)的产品若涉及到其他企业制造且符合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还需提供所涉及的其他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否则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期: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结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