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2021年2季度符合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
綦江区2021年2季度符合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
綦江区2021年2季度符合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
按照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文件要求,现将审查符合2021年2季度低保就业补贴人员42人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16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401429
联系电话:48671130 87260806
联系人:刘畅 罗娅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并署名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綦江区2021年2季度符合享受低保就业补贴人员公示表
重庆市綦江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1年8月10日
国务院部门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綦江区部门网站
綦江区镇街网站
綦江区其他机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