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提升,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核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30名(公共环境绿化10名,公用设施维护10名,公共环境卫生保洁1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优先。
三、招聘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素质,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爱岗敬业。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我区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2.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3.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4.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登记失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5.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6.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6日至2020年5月15日(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綦江区城市管理局509室,联系电话:023-48652186。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登记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离校2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须带上学信网证明。
五、聘用待遇
与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每月基本工资1800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自行缴纳),并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合同期限一年一签,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