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夯实基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培育“法律明白人”3816名,实现66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法律之家”全覆盖。全面落实基层法治观测点和基层法治观察员制度,确立基层法治观测点8个,选任法治观察员79名。
二、优化服务。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3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优化系列“法援惠民生”便民措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2件,提供法律咨询3046件。
三、抓实调解。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升级“专班+”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工作机制,针对跨领域、地区的疑难复杂纠纷开展联合特色调处,各级调委会受理纠纷9023件,成功化解8995件,基本实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