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一长三员”体系建设,完善“十户联防”机制,要求护林员每月开展巡山工作不得少于22天,组织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会2次。
二、落实应急处置。严格落实“三先四不打”、“十个严禁”、“十个必须”工作要求,发挥“135”早期火情处置机制作用,全面盘点现有库存物资,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物资储备库12处,检查手电筒、油锯、对讲机等灭火器材1150余件。
三、强化防火宣传。严格落实街道与村、村与社、村与农户、重点人群森林防火责任,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6000份,印制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刷新固定宣传标语、碑、牌20余条,出动防火宣传车1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