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规则强效力,实现“共建”。立足引导村民遵纪守法、破除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等,修改完善积分项目9项40条,提升积分规则与村民生产生活契合度。
二、以权利换合力,实现“共治”。以积分制授权于村干部、赋权于村民,实现多元主体间协商对话、集体决策、集体行动,通过“积分考评激励”约束村民大操大办、高价彩礼等行为近80起,成功构建起村庄内部公序良俗。
三、以红利赋活力,实现“共享”。按季度开展现场兑换评比,村民参与率近90%。已现场评选积分标兵、积极分子、好社长22名,村民累计兑换积分10689分、560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