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约限歪风。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20次,要求婚事饭菜每桌花费不超200元,订婚彩礼不超5万元,并将限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婚俗陋习纳入村(居)民公约并备案。今年以来,全镇“零彩礼”“低彩礼”新人126对,占比78.75%。
二、民俗扬新风。推行苗族、彝族传统婚俗文化,申报苗族婚葬非遗项目2个,举办芦笙舞、婚庆苗歌传唱活动3场,吸引青年、新人300余人次祈福许愿,传扬文明婚俗仪式,以特色婚俗文化助力婚俗改革。
三、家教净社风。常态化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寻找评选“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文明细胞16个,评选“好媳妇”“好婆婆”“石壕好人”等共24人,“红魂劝导队”12名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38人次,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