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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委多举措强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日期:2023-02-21

一、把好资金“收缴关”。落实新建商品房在办理网上签约备案时,由建设单位代为足额交纳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目前已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6.2亿元。

二、看紧百姓“钱袋子”。规范普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程序和审批手续,落实维修账目资金公示制度,加强应急简易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程序。2022年以来,完成280个项目维修,累计完成支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619.74万元。

三、建好机制“优服务”。探索法定筹集、日常筹集和公共收益补充筹集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建立小区维修资金长效补充机制,推行维修资金联络员制度,开展政策培训2次,有效纾解物业矛盾问题900余起。在全市率先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综合评价”,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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