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层级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开展十五条硬措施及安全大检查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161次,对91个单位落实安全责任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发现并交办问题445条。
二、全时段研判安全风险。强化国庆、党的二十大期间等重点时段预报预警工作,常态化落实“1+7+N”趋势会商工作机制,开展会商研判36次,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工作提示35条,成功应对4次暴雨、风暴灾害和19起新生地质灾害。
三、全覆盖开展安全检查。紧盯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检查9694家次,发现问题隐患10万余条,行政处罚4123家次,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7人,处各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1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