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事前”预防。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定点机构、参保人开展医保法制宣传,自查整改问题9个,追回不予支付报销资金80万元。
二、注重“事中”监控。定期组织召开医保基金运行分析和调度工作会议,对“两定”机构提出预警提醒100余次,约谈定点机构和相关负责人203家次,避免基金流失近14万元。
三、注重“事后”查处。针对医保基金使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媒体公开曝光12家、处理违规机构340家次,追缴违规本金及处违约金2962.92万元。四是坚持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5次,大要案件会商3次,办理审计移送案件1件,移送公安机关欺诈骗保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