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盯紧重点产品和重点监管对象。以生鲜、冷冻猪肉、牛肉、羊肉、鸡鸭肉等畜禽肉类、水产品及其制品为重点品种,以各类经营生鲜、冷冻肉品及水产品的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附设冷库)、专业冷冻冷藏库房、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经营者为重点场所,摸清经营上述产品经营底数,建立经营台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加强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对入场食品经营者履行管理义务,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并核对入市畜禽类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标识内容与实际数量、来源等情况,无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一律不得入场销售。加大对超市、便利店、食杂店等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采购食品依法索要相关凭证,不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进口产品要索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文件。
三、加大抽检力度。加大力量对辖区内重点业态、高风险食品有针对性抽检、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确保零感染。根据辖区实际,加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和抽样数量。针对监督抽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立案,依法予以严惩;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指导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对市场的消毒、通风、清洁等防控措施,对进场车辆进行全面消毒,对工作区域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市场清洁、通风,对进入市场的人员进行提醒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督促市场内商户对设备和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在处理动物和生鲜动物产品时,穿好工作服、戴手套和做好面部防护,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截至目前,累计督导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57个次(其中商场超市54个次、食杂店89个次、集中交易市场28个次,餐饮等其他单位86个次)。对于监督检查发现的一般食品安全问题,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毕。同时,对全区在营的44个农贸市场,已全部督促完成每日消毒。暂未发现较大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