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专区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文化旅游委、区政务服务办,区档案馆:
根据《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及说明》和《重庆市2022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文件要求,优化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推动政务公开专区提档升级。现就政务公开专区自查整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范围
21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务服务场所的政务公开专区,以及区政务服务大厅、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的政务公开专区。
二、整改事项
根据要求,政务服务场所的政务公开专区分为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和政策咨询区4个功能区,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务公开专区分为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2个功能区。各专区承建单位要抓好各功能区的运行管理、维护保障、人员培训等方面工作,尤其注意查找以下方面问题并进行整改完善。
(一)标识是否规范醒目。政务公开专区的标识要统一命名为“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区标识要统一命名为“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并且专区标牌、引导指示牌、功能区标识牌必须醒目。各单位要全面检查专区标识,如有标识破损、老化、看不清等问题要及时更换。
(二)设备是否齐全可用。按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要求,自助查询区需配备1台台式电脑及1台打印机,区政务服务大厅还需额外配备1台触摸查询一体机;资料阅览区需配置资料架(柜)及必要桌椅、纸笔等设备。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各功能区设备是否配置到位,打印机是否正常可用,电脑网络连接是否正常,电脑桌面显著位置是否提供区政府门户网站快捷方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服务(渝快办)、政府信息公开地图、政策问答库等入口。
(三)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资料阅览区要提供政策汇编、政府工作报吿、各级政府公报、政务公开制度汇编、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办事指南等政府信息资料,所有资料统一摆放在资料架或资料柜上。申请接收区要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空白表,A4打印20份以上)及样表(A4打印2份,覆膜),全区各部门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及接收地址(A4打印2份,覆膜)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建议表(空白表,A4打印10份以上)。各责任单位要详细核查相关资料是否全部准备到位,是否在动态更新,如有缺失、遗漏等情况要及时补充。
(四)管理是否规范有序。政务公开专区要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法规、制度、工作流程以及区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定期补充更新资料,提供办事咨询答复服务,正确指导和协助群众通过网络查询政府信息,准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策咨询。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政府信息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策咨询、政务公开建议意见等事项登记。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专区的运行管理,逐一确认人员保障是否到位,办事咨询、政策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流程和服务水平是否规范,工作台帐是否建立。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是我市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验。各镇街、区文化旅游委、区政务服务办、区档案馆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落实,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对公开专区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改。
(二)坚持实事求是,抓好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开展自查整改和资料报送,严防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自查整改结束后,区政府办公室将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对专区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自查整改和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内容,若发现有敷衍塞责、工作失责等情况,将在全区进行通报。
(三)不断优化服务,充分释放潜能。各责任单位要在做好公开专区的自查整改工作基础上,发挥好专区各项服务功能,遇到群众咨询政策、办事求助、反映问题时,积极引导群众到专区通过资料查询或人工解答等方式解决诉求,努力将专区建设成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解答疑惑的重要窗口。同时,要充分利用公开专区的传播推广作用,以专区为媒介,积极宣传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权威性、全面性,让群众广泛知晓政府信息的官方发布渠道,提高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