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綦江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50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綦江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是保障人民主体地位、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为推动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强化工作举措
各单位要牢固权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理念,认真对照《任务分工》,研究制定本单位重点任务,紧扣完成时限,细化内部分工,压实公开责任,逐项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于2021年12月17日前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采集相关数据,对责任单位《任务分工》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本单位《任务分工》完成情况一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审核把关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明确审查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要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四、强化督促指导
区政府办公室将组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和公开的能力。同时,区政府办公室将针对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开展不积极、推诿扯皮等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同时将跟踪检查结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