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9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綦江区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时效,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完善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升。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扶贫等政府信息10981条。全面公开区政府常务会、全体会等会议信息30条,规范性文件20条,政策解读12条,建议提案办理725条。
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2020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0〕3008号)要求,分解细化我区区级、街镇两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0年)和两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及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集中发布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镇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设置、领导简介、办公时间、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信息,全面展现权力配置情况。
加强行政决策公开。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渝府令〔2020〕337号),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通过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收集采纳意见建议。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纾困政策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回应,开设“六稳”、“六保”专栏,及时公开信息600余条。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办事条件等信息,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发布疫情防控信息180余条。
(二)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2020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制度,均已在法定时限内书面回复了申请人,回复率达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和房屋征用、社会保障等方面。其中,自然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7件,商业企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全年办结58件。已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42件予以公开,7件予以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属于国家秘密),7件无法提供,1件不予处理(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来看,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3件。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3件。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58号)要求,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綦江府发〔2020〕21号),并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开设了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各项信息。二是积极推动并督促全区各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执行好“三审三校”发布审核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三是制定了《綦江区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綦江府办发〔2020〕16号),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性措施,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及时发布解读信息,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通过网站公开信箱、公开电话等渠道,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确保不失声不缺位。
(四)进一步提升平台建管水平。一是升级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优化政务公开栏目,页面布局更加美观、功能分类更加清晰。二是推进政府网站迁移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2020年已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以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为全区唯一政府网站,建成1个主站+36个部门网站专栏+21个街镇网站专栏。认真开展主站日常运维管理,督促子网站主办单位落实责任,全力确保区政府网站集群平稳运行。三是启动电子政务外网延伸村居建设工作,实现全区381个村居接入。四是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綦江府办发〔2020〕19号),加大了全区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全区共61个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39个,微博6个,其他16个),均已全部备案,本年度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7个。五是互联网+监管推进有力,系统上报覆盖率2020年底通报中排名全市各区县第三。六是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2020年编印公报12期,共计12600本,并同步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实现下载保存,提升了网上服务能力。
(五)强化组织监督保障。一是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为主管部门,明确了领导责任和监督指导责任。二是切实加强了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的日常维护检查,强化对网站巡查,保障了网站各方面运作正常、有序,各系统全年安全运行无事故。三是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指标,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加强常态化抽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落地。四是组织348人次参加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视频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业务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0 | 20 | 22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06 | -47 | 18237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73 | -10 | 22899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428 | -12 | 185497 |
行政强制 | 156 | -4 | 971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 收费 | 2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2 | 10860.82万元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7 | 1 | 0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一)予以公开 | 42 | 0 | 0 | 0 | 0 | 0 | 4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1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7 | 1 | 0 | 0 | 0 | 0 | 5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2 | 0 | 3 | 0 | 0 | 0 | 0 | 0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中新举措、新办法不多;四是基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性不够等等。2021年,綦江区将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二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核体系,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压实工作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qqj.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