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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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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綦江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狠抓落实,从夯实完善体制机制入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有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2014年,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全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深化财政资金和审计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共监管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方面信息公开。全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77条。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完成了区行政服务中心改扩建,公布了各部门“权力清单”及审批流程,公开了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公布了行政处罚结果,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国土、应急、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及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录入区公众信息网站平台。

二是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公开了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了“三公”经费总额,并对经费的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用的使用、公用车辆购置等信息进行了说明。

三是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如公租房分配等方面,面向社会公开。特别是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在建设用地批准后,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予以公告。

四是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招生考试、收费等问题,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通过新闻媒体、张榜公布等方式公布义务教育学校、高中学校招生政策,及时公布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录取办法以及转学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栏公布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办法,公开民办学校以及幼儿园的设立与变更、教师资格认定、扶困助学等办事依据、服务流程、服务机构。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医院重点科(室)、联系电话等信息,全面公开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公布门(急)诊服务流程、特殊诊疗流程及收费服务情况。通过行政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栏及窗口等公开水电气、通讯、交通、农业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

五是积极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对公众关心的环境质量、监测信息进行实时发布,对全区空气质量情况每日进行更新发布。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逐月公开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调查情况,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情况

开展“阳光綦江”在线访谈活动,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举措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邀请去教委、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应急办、政务公开办等单位负责人就教育、环境保护、应急应对、政务公开等社会公众关注问题进行解答。制作访谈节目48期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电视台、新闻网同步播放。通过《綦江日报》等宣传解读事关民生、涉及群众利益及公众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和重大举措。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4年,全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养老保险等方面,均限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区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无专门工作机构,无专职人员,导致工作力量偏弱。在人员编制偏紧的情况下,区政务公开办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各单位更加重视该项工作。

(二)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梳理、充实,更加满足群众的不同层次需求。2015年,我区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整合多方资源,方便群众查询。

(三)互动能力有待提升。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社会关切,通过民意调查、公众评议、市民旁听等的方式还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狠抓落实,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档提速。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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