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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县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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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綦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了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我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cqqj.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述

    为切实做好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全面部署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根据《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我县出台了《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层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通知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08〕78号)、《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08〕77号)、《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二)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街镇、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目前,全县已形成了县、镇(街道)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

(三)建立规章制度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建立了《綦江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綦江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綦江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切实维护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秩序。

(四)编制指南和目录

    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形式及程序、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分类,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查询窗口,方便群众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级政府机关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县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千余条,县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千余条,全文电子化率为92%。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占50%,行政决策类信息占15%,社会服务类信息占15%,机构职能类信息占10%,工作动态类信息占5%,其他信息占5%。

    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千余条,全文电子化率为85%,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占30%,工作动态类信息占25%,政策文件类信息占20%,行政决策类信息占15%,社会服务类信息占5%,其他信息占5%。

(二)公开的主要载体

1、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各街镇、各部门网站。

2、行政服务大厅,各部门行政服务窗口。

3、新闻发布会。

4、县档案馆。

5、县图书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县各级政府机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县政府机关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60余个。其中,县级机关设置受理点40余个,街镇设置受理点20余个。

(一)申请情况

   全县各级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0余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占10%,当面申请占80%,以传真形式申请占1%,以信函形式申请占9%。

(二)申请处理情况

100余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占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3、公开制度、程序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改进公开程序、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进一步强化网络公开。充分发挥公众信息网站作用,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方便群众查询。

3、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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