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2年,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和市里的要求,不断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对行政决策、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政府招标项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预警信息、政府规范性文件、城乡居民低保对象确定等内容,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示。2012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万余条,同比增长37%。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2000多条,电子显示屏公开3000余条(含专题片87个),政务公开专栏公开近1万条,广播、电视、电台、报纸、新闻网等媒体公开约5000多条,其他方式公开3000多条。政府公众信息网浏览量达到54万多人次。
(一)行政决策公开。我区把规划编制、重大国有资产处置、重大政府投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大行政执法等事关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的决策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上会研究决定之前,承办单位(行政机关)通过一定方式(公示、调查问卷、函告等)公开征求意见。把征求到的意见,一并上会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社会稳定外,均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如綦江区十大民心工程、重大项目等。各部门、各街镇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均实现了:一是听取意见、风险评估,广泛集中民智,确保行政决策深入反映民意。二是专家咨询、多方论证,发挥专业智力优势。三是听证。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采用听证方式,让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同时,在行政决策执行中,我区各部门通过民意反映、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效果评估等方式开展实施后评估。对存在重大失误或不合法、不适当的行政决策,及时调整和完善,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二)行政权力公开。我区在全面、深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上狠下功夫,全过程、全方位把政府机构的职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对制定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制度从酝酿开始,直到颁布执行都予以公开。同时,我区建立长效机制,把行政权力构成、运行坚持公开。今年,结合区划调整,我区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力范围、层次和责任,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范围更广、针对性更强、操作方法更明晰。目前,行政执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组织人事权、财务处置权等涉及的行政权力已全部公开。今年,我区作为政务公开试点区,在各街镇设立了服务窗口,具备权力公开、服务群众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功能,实行办公场所集中,服务事项公开、办事过程透明的工作格局,充分体现了权力公开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
(三)重点领域公开。今年,我区特别推进了国务院规定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以及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如营盘山广场、征地拆迁、村村通便道、公租房分配等方面,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公益项目、民生工程的知情权、参与权。特别是区财政预决算报告,在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干部群众审议的基础上,通过公报、电视、报刊向全区公布。
(四)基层政务公开。按照“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和良性互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村务公开,以村务公开促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村务公开的透明度。一是推进民主决策,群众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我区从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入手,实化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制度,把村民代表会议与村委会和村民会议有机结合,形成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村委会管理村务,村民积极参与的农村治理格局。二是推进民主管理,强化村务公开责任。推行民主理财制度,组织村民推选责任心强,有理财能力的村民代表,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实行“五规范,一满意”的工作方式,即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阵地、公开管理和群众满意。三是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对村务公开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村书记亲抓亲管,切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对相对固定的事项,如组织设置、村干部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内容,采取公开栏的形式公开。对一些需要全体党员和群众尽快了解的方针政策、重大事项等,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和张贴公告、广播等形式公开,让全体党员和群众随时随地了解他们关注的事情。对种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低保评选及救济粮发放等群众关注的问题,采取让村务监督小组和村民代表参与的办法,将结果通过代表间接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四是推进民主监督,促进廉政建设。村民委员会每半年测评一次,将干部的政绩、廉洁自律、村务中政务公开情况与工作实绩挂钩。通过民主监督,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2012年,区政府政务公开办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5件,主要涉及国土方面,均限时办结。各部门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87例,均限时办结。
按照《条例》要求,我区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发文件进行了拉通梳理,对涉密、涉个人隐私及有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均未公开。同时,我区制定了《綦江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了严格审查。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有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入行政诉讼。因原万盛区和原綦江县行政体制调整,原綦江县与原万盛区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磨合,衔接不够密切,该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提供的资料未能达到申请人要求,而提起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有些责任主体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总结、分析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机构设置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务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机构基本都是兼职加挂,无固定专门机构、人员潜心开展研究和深入思考工作方式方法,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该项工作均不熟悉,因此在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同时,有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也得不到落实或流动性大,不稳定。建议市里联合编制、人事部门,出台专门编制文件,规范区县该项工作的机构设置。
(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有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避重就轻,没有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制定,细化不够,实质性内容不多,在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建议市里正向激励与考核并重,加强对区县考核的同时,从政策、资金、装备等方面予以支持,深入指导,帮扶区县更快、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政务公开人员技能有待提高。各单位均承担着大量的政务公开任务,负责管理本系统、本部门的政务公开系统的信息更新工作,由于各单位人员的技术能力的差异,导致各单位信息公开量参差不齐,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建议市里定期分批组织培训学习考察。
总之,我区将继续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安排和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不断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我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大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