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綦江区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五个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cqqj.gov.cn/)下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同时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64名,设立信息申请受理点63个,将区档案馆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中心,并设立电子阅览室供查阅者查阅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年底,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依申请以及答复等各项工作均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6.3%,其中,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10条,提供服务信息6722条,同比增长35%。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67条,占1.9%;规划计划类信息188条,占2.1%;业务类信息8043条,占91.1%,其它类信息430条,占4.9%。
(一)多方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互联网。通过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以及部分政府部门二级网站如区发改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等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不断优化,增设了“政府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栏目,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和查询便捷。
2.公共查阅点。区政府各部门每月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档和目录,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中心做到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均对公众开放,配备4台查询电脑,供查阅者现场网上查阅政务信息。区档案馆累计向社会开放档案2.7万余卷册,提供档案证明资料2.9万余页。
3.政府公报。区政府公报主要公开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办公室文件,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以及人事任免、机构职能、表彰等信息。2016年共编发区政府公报12期,通过区档案馆、区证照中心、区图书馆,各镇、街道,居(村)委会等定期免费向社会发放,全年共计发放12144份。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行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继续开展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公布了各部门“权力清单”及审批流程,公开了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结果,将涉及环境保护、农业、林业、国土、应急、食品药品监管等领域及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及时公布。
二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对2016年区级部门和街镇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公开,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大幅提高,其中区级部门预算公开科目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和经济科目款级。
三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更加完善。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公租房(廉租房)、土地供应、出让、成交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申请情况,以及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以“綦江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为载体,发布招标公告1366条、中标公示520条。
四是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更加有效。在网站设立公开专栏,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全年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219条、行政处罚决定信息79条。做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逐月公开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调查情况,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及相关职能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涉及规划类2件,企业信息类28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区政府受理的3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按时以告知书形式予以回复,答复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有关规定,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区政府法制办办理的涉及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了《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人员,业务工作能力还需加强;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认识上还不够重视,宣传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机制、协调发布机制及监督检查机制的落实还有待加强等。2017年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宣传培训,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积极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服务,方便市民能及时、便利获取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完善和规范,推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为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好的作用。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