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重庆市綦江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0-03-19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綦江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2019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方面:綦江区依托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户外电子屏、宣传栏等渠道,大力强化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公开力度。针对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信息,提升了公开的时效性、针对性。全年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发布信息14783条,网站访问量1476万余次,其中各街镇、部门发布11779条,规范性文件22件,区政府文件38件,人大政协提案议案306件,政府公报12期,共发放公报12144份。

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5件,其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5件:被撤销1件,维持原判3件,被责令履责1件。行政诉讼7件:结果维持4件,还未审结3件。同时,梳理健全制度规范,修订适应新《条例》的文件2件,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效果良好。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健全规范制度。通过梳理从2012年以来区政府发布的历年政务公开实施意见、规范、规章等,整合丰富完善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有制可依。二是顺畅沟通机制。每年更新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名单,做到每个单位责任落实在人,便于全区信息发布管理。三是规范信息核审发布程序。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要求,信息通过上传、审核、发布等三个流程后,由区政府网站管理员统一发布

平台建设方面:区政府通过网站集约化建设,关停了街镇、部门子网站,统一整合至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质量,强化了规范栏目设置,丰富完善栏目,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对接渠道。

监督保障方面:进一步强化网站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对网站进行巡查,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22

22

2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6

37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73

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28

4338

行政强制

156

18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3

28293.7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5

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2

5

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50

5

5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2

5

4

3

7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綦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工作创新性少,公开内容广度与深度还不够;二是各单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部分人员主动性和专业性不足,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和载体还可以进一步丰富。2020年,我们将更加深入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和公开载体,提高公开深度和质量;进一步加强互动、回应热点,提升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和考核评价,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