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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綦江区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

日期:2021-03-18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綦江区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4月18日18点前通过电子邮件书面反馈我委,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交流。

征求意见建议起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浩,48663521。

邮箱地址:1025137978@qq.com。

附件:1.《綦江区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2.《綦江区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相关情况解读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1年3月18日



 征集结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号)精神,我局制定了《綦江区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于2021318日至20214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截止公示结束时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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