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意见》针对2014年出台的《綦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完善,主要包括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政府投资计划执行、强力推进代理制、严格项目招标程序等八项内容。以此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运行机制,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意见》内容,加大培训力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区监察局要牵头组织每年不定期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和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会议还一并审议了《綦江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綦江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选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变更行为和中介组织市场行为,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建立良好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