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区长陈金山主持召开区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配套乡镇煤矿关闭奖励资金的请示》。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2017年全市将关闭200个小煤矿,其中重点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加快关闭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9万吨/年以下的煤矿。
綦江作为全国煤矿安全50个重点区县之一,当前正深入开展煤矿安全攻坚战。为提高煤矿关闭退出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加快推动全区煤矿关闭工作,区政府将配套煤矿关闭奖励资金用于全区乡镇煤矿关闭工作。在奖励标准上,区财政对于2015—2017年主动申请直接性关闭的乡镇煤矿,在市财政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240万/矿奖励资金,用于关闭煤矿职工安置等关闭后续工作。
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