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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B37366Q/2025-02545
- [ 发文字号 ]
- 綦农委〔2025〕12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0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1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与露天焚烧管控,以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打好“治气”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结合2025年我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44号)、《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秸秆综合利用与露天禁烧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綦农委〔2025〕111号),现将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以镇、街道为申报主体。
二、项目申报范围
(一)秸秆还田利用。一是支持适宜机械化耕作的稻田、油菜田,大力推广机械灭茬、翻耕技术。二是其他区域可就地粉碎,支持购置秸秆粉碎机、碎枝机等还田机械设备,提高秸秆还田效率和质量。三是支持利用焚烧炉,将秸秆杂草进行“燃料化”后还田处置。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鼓励牛、羊等草食牲畜养殖场(户)生产青贮饲料,支持企业开展秸秆收集、青贮设施建设、对部分落后的青贮池实施技术改造、秸秆处理设备购置等,提升青贮饲料生产能力。
(三)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一是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扶持规模化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或收储点,鼓励发展和扶持从事秸秆收运、初加工和还田服务的秸秆收运处理市场主体,培养秸秆收运经纪人队伍。二是支持建设村级秸秆(杂草)收运点位,支持购置捡拾打捆机、切碎机、小型运输机械等机械设备,推广村级秸秆(杂草)收运处理,开展秸秆收储运示范。三是支持牛、羊养殖企业,业主就近就地收购秸秆,依托秸秆青贮饲料化加工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对农户种植产生的秸秆进行集中收购。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街镇申报。各街镇要做好本区域项目申报管理工作,项目经所在街镇审核同意后,于10月24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街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
(二)备案入库。街镇上报汇总后,纳入区级农业项目库管理,农业项目的评审上报、任务下达,以项目库为依据。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街镇要严格对照《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綦江区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綦农委〔2025〕93号)要求,抓紧抓实,高质量推进项目申报工作,完成项目储备。
(二)严格把关。街镇要严格筛选项目实施主体,要围绕“可实施”这个关键,明确项目具体的建设内容、实施单位,各街镇要严格把关项目,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确保项目一经批复即可开工建设。
(三)报送要求。各街镇将附件1的电子件和纸质件(加盖公章)于10月24日前报送至区农产品质量和环境监测站。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浩铭,联系电话:18996031654,地址:区农业农村委813室
附件:项目申报书(模板)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0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綦农委〔2025〕125号 关于申报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通知.docx
一图读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