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人事任免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光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

2023822日第三届区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王光莉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物流办公室主任;

周方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龙樱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试用期1年),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游川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维革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晓峰同志任重庆市渝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免去任艳同志(女)的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朱鸿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物流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健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张扬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发强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均涛同志的重庆市医科学校校长职务。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3825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关于王光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