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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398230135/2023-00173 | [ 发文字号 ] | 綦江府人〔2023〕7号 |
[ 主题分类 ] | 人事工作 | [ 体裁分类 ] | 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25 | [ 发布日期 ] | 2023-08-29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光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
经2023年8月22日第三届区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王光莉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物流办公室主任;
周方华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龙樱同志(女)任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 (试用期1年),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游川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维革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晓峰同志任重庆市渝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免去任艳同志(女)的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朱鸿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物流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健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张扬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发强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均涛同志的重庆市医科学校校长职务。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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