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人〔2017〕1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
经第二届区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刘扬同志任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刘芳敏(女)同志任重庆市綦江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杨治洪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东部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兼)、重庆綦江食品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兼);
马大学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局副局长;
冯太勤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
张学军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副局长;
云义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关富春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副主任;
赵仁福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
李伟同志任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陈昌永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廷焱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免去罗福华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正处级待遇);
免去白耀先(女)同志的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级群团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