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府人〔2015〕7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关于解朝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
经研究,决定:
解朝华同志任区城乡建委副主任;
罗玉松同志任区国家保密局局长(正处级);
唐利超同志任区运管处主任(正处级);
胡显钊同志任区档案局(馆)副局(馆)长(正处级);
薛俨同志任区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李玉兵同志任区社保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邹景伦同志任区教师进修校校长。
免去:
曾光彬同志的区城乡建委副主任职务;
胡显钊同志的区东部新城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赵玥礼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易启义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邵怒涛同志的区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廖宁川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梁晓春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张绍鸿同志的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何建同志的区经信委副主任职务;
李红彤同志的区交委副主任职务;
李长康同志的区市政园林局副局长职务;
杨再会(女)同志的区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封尊远同志的区供销联社副主任职务;
石秀章同志的南州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5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办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