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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綦江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綦江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16

(此件公开发布)

  


綦江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后每年开展12次集中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按照“堵源头、打终端、斩链条、建机制”的工作思路,坚持源头治理与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街镇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成品油企业主体责任,以消除安全隐患、查处黑加油站(点)、加强油品管控、打击偷逃税款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行为,查处“涉油”违法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营造成品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全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龚锐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陈贤以及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徐勇常务副组长,区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李昌凤、区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刘波、区应急局局长江宗华、区商务委主任王光莉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应急局、高新区管委会、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各街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全区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成品油打非办)在区商务委,负责全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区商务委主要负责人成品油打非办公室任。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油品源头管控。严格高速公路、国省道入綦路口管控,加强对进入我区运油车辆检查,严禁区外非法油品流入我区。严格区内成品油批发企业(油库)油品管控,核查成品油批发企业购销台账,查清油品来源去向,防止油品从正规成品油批发企业(油库)流出从事非法经营行为。查处采购、销售地炼厂未税油品、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行为。

(二)打击非法制售油窝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严厉打击私设储油罐等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对未获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擅自销售成品油的窝点一律予以查处。查处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供应市场,或与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

(三)斩断流动售油链条。查处非法改装机动车从事成品油非法销售行为。对未获得交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的运输车在国省县道、施工工地、园城园区、车辆维修厂、停车场等其它隐蔽场所非法流动销售成品油的,一律予以查处。查处具有合法运输成品油资质车辆和驾驶员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固化专项行动成果经验,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密切协作长效机制,形成长期坚持、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采取疏堵结合方式,科学合理布局成品油零售网点,积极加快推动边远地区加油站点建设;对确有需要储存、使用成品油的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重点工程工地等场所,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有条件地开展撬装式加油点建设试点,加强撬装式加油点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责任分工

区委宣传部:统筹区属新闻媒体围绕专项行动、成品油非法经营危害等开展宣传,提高市民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根据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对典型案件以及违法企业、违法人员,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曝光。

区委政法委:负责将此项工作纳入2023年平安綦江建设及防范重大风险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成品油非法经营问题突出的予以通报。

区委网信办:牵头联动相关部门,做好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期间的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为行动开展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停车场等内部加油站(点)的摸排,督促相关场所、企业用油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提供本行业所属范围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区公安局:负责对各加油站(点)购买散装汽油实名登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督促整改;查处各类涉成品油的犯罪行为,并配合查处非法存储、销售成品油黑窝点,依法处理相关部门移交的涉及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成品油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违规运输危化品类危险驾驶犯罪,加强对由国道、省道进入我区运油车检查。

区司法局:负责对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过程中涉及执法依据、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等相关争议问题进行协调、解释。

区财政局:负责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作为危险废物处置的废弃油品处置环节污染防治的环境监管,对涉及成品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督促企业或业主对无法回收炼制的不合格油品按照危险废物依法处置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打击成品油运输车高速公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加强对由高速公路进入我区运油车检查;依法查处机动车维修企业擅自改装从事流动销售成品油机动车的行为,负责对查获的非法改装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车辆进行查处;负责指导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对自备用油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企业用油做到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区商务委:负责全区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专班日常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和成品油流通企业监督管理,科学编制加油站布点规划,推动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建设,促进成品油市场有序流通;核查成品油批发企业(油库)购销台账及油品去向,防止油品从正规成品油批发企业流出非法经营;负责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年度审查,对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的,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许可资质;配合做好查处油品处置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对成品油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存储、经营单位安全违法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汽油和柴油经营行为;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指导督促非煤矿山对自备用油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督促非煤矿山用油做到油品合格、来源合法、不对外销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消防隐患;对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依法开展成品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查处销售标号和标识不相符的成品油以及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成品油的行为;按职责组织清除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严厉查处计量违法、价格违法等行为。

区税务局:负责成品油税收日常监管,开展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纳税人税收检查;依法查处偷逃税及骗取退税的违法行为。

各街镇、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加油站(点)的摸排,发挥社区、街道的作用,积极挖掘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配合其他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中石油重庆销售分公司、中石化重庆石油分公司及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运输、收储、回收处置(包括不合格油品);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下属企业自查自纠,确保规范经营、依规开具发票;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区成品油协会: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成品油行业经营自律公约,引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合法经营,配合相关部门对查缴的油品依法回收处置,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五、时间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1231日,为期3个月,共分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1031日)。立即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各街镇负责对属地成品油非法经营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区公安局负责对由国道、省道进入我区运油车等进行摸排,区交通局负责对由高速公路进入我区的运油车和非法改装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车辆等进行摸排,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等进行摸排,区应急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做好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停车场等内部加油站(点)等进行摸排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形成问题台账,按照各自职责及时交办和开展联合整治。

第二阶段为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阶段(111日至1231日)。根据摸排结果及问题台账进行逐项清理,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任务,落实查处和整改措施,切实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打击整治成效。特别是对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违规经营的加油站(点),一律关停,并提请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街镇、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靠前指挥,迅速反应行动,抓紧动员部署,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落实见效。

(二)加强协作联动。各街镇、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扎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线索共享和案件协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对查处的成品油非法经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通过国家、市、区信用门户网站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将其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化“一次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约束机制,防止成品油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三)深入宣传发动。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应急发〔202141文件精神,区成品油非法经营打击专班设立有奖举报热线举报电话:1101235061271258),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可以拨打该电话举报成品油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后,对有效举报人按照文件标准给予奖励;各街镇、相关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标语、横幅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危害,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员工法制教育,严防内部员工从事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街镇、相关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动态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成效。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各街镇、相关单位于20231017日前将专项行动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1)、问题台账(详见附件2)报送至区成品油打非办(渝快政区商务委王婷婷,联系电话:13509472030);各打击整治专班于次月2日前,将上月专项行动工作小结和月报表(详见附件3)报区成品油打非办,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202412日前报送区成品油打非办。

(五)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打非成效显著的街镇、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成品油非法经营问题突出的街镇、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予以通报、约谈并纳入2023年平安綦江建设及防范重大风险考核对专项行动打击整治不力、非法经营问题突出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附件:1.全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联系人信

息表

     2.全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问题台账

     3.全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情况月报

           


附件1

全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联系人信息表

序号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微信号码

QQ号码

备注

1







分管负责人

2







经办科室

负责人









备注:请填写分管负责人及经办科室负责人信息。

附件2

全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问题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区县名称

非法经营主体名称

类型

非法经营

品种

油品来源

主要区域

/地址

违法违规行为

描述

处置措施

处置时限

1










2










...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备注:1类型:非法加油点、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制油窝点等;

      2非法经营品种:汽油、柴油等

附件3

全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情况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时间

出动检查人员

(人)

查处非法加油站(点)

(个)

收缴非法经营油品

(吨)

(万元)

案件移交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件)

备注

2







3







4







...







合计







备注:各街镇、相关部门分别排查统计报送区成品油打非办。


附件下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綦江区打击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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