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履行程序情况。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要求,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下级机关的角度解读决策草案,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与重点焦点。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法治关。
四、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各承办单位要定期对政策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各街镇、各部门要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机制,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重庆市綦江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 | 区民政局 | 2023年8月 |
2 | 綦江区城乡消防规划(2022—2035) | 区消防救援支队 | 2023年12月 |
3 | 重庆市綦江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调整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7月 |
4 | 重庆市綦江区碳达峰实施方案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3年8月 |
5 | 重庆市綦江区碳达峰行动计划(2022—2025年) | 区发展改革委 | 2023年8月 |
6 | 梅子桥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细则 | 区水利局 | 2023年9月 |
7 | 綦江区巡游出租汽车投放方案 | 区交通局 | 2023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