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区耕地恢复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专班相关责任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全市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耕地保护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全区耕地恢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完成2023年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今年拟按批次下达耕地恢复任务,其后再按上级安排考虑后续补足任务。第一批次按各街镇(园城)2022年不合法、不合规流出占全区总量的比例分摊后向上取整下达任务(详见附件),共计6400亩(净耕地)。恢复地块由街镇从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中自行选择,也可选择非恢复属性图斑且符合耕地进出平衡要求的地块。
二、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园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耕保专班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
耕地恢复工作的领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2022年耕地恢复补足任务未完成的街镇,要加强未入库图斑农作物状态管护,加快入库进度,确保5月底完成市级审核入库。同时加强恢复地块的后续监管,严禁撂荒回流。
(三)结合2022年耕地恢复补足任务经验和教训,制定耕地恢复补充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参考下发的恢复图斑,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有计划、有安排的选择适宜地块进行耕地恢复补足。原则上于2023年4月底之前完成土地翻耕,5月底之前完成农作物种植,10月底之前完成市级举证入库。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通报机制,并纳入“赛马”比拼。各街镇(园城)务必提高翻耕质量,强化科学种植,确保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入库一个。
(四)坚持系统观念、稳中求进,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贯穿到耕地保护工作始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稳妥有序推进工作,把控好社会风险,不搞“一刀切”。
(五)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监管,严格管控耕地不合法、不合规流出,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
(六)明确责任分工,做实做细耕地保护工作。按照“谁流出谁负责”原则,区级相关部门务必积极配合耕地恢复任务,鼓励跨街镇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区纪委监委加强政治监督,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耕地恢复任务统筹调度,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农作物种植指导,区林业局加强恢复地块与林地管理数据冲突指导,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耕地恢复工作。
附件:綦江区2023年各街镇(园城)耕地恢复任务明细表
(第一批次)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綦江区2023年各街镇(园城)耕地恢复任务明细表
(第一批次)
序号 | 镇街(园城) | 各街镇恢复耕地面积任务(亩) |
1 | 安稳镇 | 100 |
2 | 永城镇 | 100 |
3 | 石壕镇 | 100 |
4 | 丁山镇 | 100 |
5 | 打通镇 | 100 |
6 | 扶欢镇 | 200 |
7 | 隆盛镇 | 200 |
8 | 新盛街道 | 200 |
9 | 文龙街道 | 300 |
10 | 三江街道 | 200 |
11 | 石角镇 | 300 |
12 | 郭扶镇 | 200 |
13 | 篆塘镇 | 200 |
14 | 赶水镇 | 400 |
15 | 通惠街道 | 200 |
16 | 中峰镇 | 400 |
17 | 横山镇 | 400 |
18 | 永新镇 | 500 |
19 | 古南街道 | 600 |
20 | 三角镇 | 800 |
21 | 东溪镇 | 700 |
22 | 新城建设管委会 | 100 |
23 | 总计 | 6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