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有关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已经区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
目 录
“十三五”以来,綦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加快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綦江人民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厚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重庆市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綦江区也迎来了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大挑战与重要机遇。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将“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统筹考虑,对动员和激励全区人民和各行各业,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把綦江建设成为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试验区和知名休闲旅游目的地,为主城都市区提供重要战略支撑,筑牢渝南重要生态屏障,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制定《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规划、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时应当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落实本规划的要求。规划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向污染宣战,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系列决策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时期是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措施最实、效果最显著的五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渝南重要生态屏障进一步筑牢,山清水秀美丽綦江建设成效显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书写了绿色发展的时代篇章。但是,随着生态环保工作的纵深推进,如何实现“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的远景目标,如何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如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都给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和挑战。“十四五”时期,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攻坚克难,切实筑牢渝南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綦江。
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重大制度实施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发生根本性转变,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大环保格局逐步形成。排污许可制度的改革、环保机构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以及多层次、全方面的普法宣传,企业的主动守法意识、环境保护意识逐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成为綦江大地主旋律。
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以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以及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专项治理为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得到稳步提升。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39天,在全市排名第七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较2015年分别下降2.8%、63.9%、3.8%。綦江河北渡断面、蒲河寨溪断面年平均水质保持Ⅱ类,地表水、地下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环境功能区等5项水质达标率均为100%。保量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任务。声环境质量总体达标,土壤、辐射环境总体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綦河“绿”、綦江“蓝”、綦居“美”、綦城“静”底蕴更加浓厚。
自然生态保护修复全面加强。全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和“林长制”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国土绿化39.5万亩,林地面积增加至163.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8.3%,较2015年提高6.2个百分点。持续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治理面积达459.2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1.38%。有序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开展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全区湿地保有量保持在2513.93公顷以上,湿地保护率达到60%。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6.59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7.62%。治理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20.19公顷,完善老瀛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长田县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
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并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提升改造,建成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置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全区街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提标改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推进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与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沙溪河、通惠河等2段黑臭水体得以有效整治并持续巩固。取缔拆除5艘餐饮船舶。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69个行政村环境有效改善,累计关闭禁养区养殖场(户)80家,治理养殖场(户)906家。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严格督查、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梳理31个专项任务和10个举一反三问题,已经整改完成29个,剩余问题均按时序推进。深化“绿盾”行动,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销号率达到92%。
绿色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升。聚焦高质量、供给侧、智能化,以大数据智能化引领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化”、绿色产业“规模化”,“綦江制造”向“綦江智造”迈进,成功创建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三次比重调整优化为13.2:45.4:41.4,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20%。不断淘汰落后产能,关闭煤矿18个,淘汰2家石灰土立窑生产线。全面开展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单位GDP能耗五年累计下降17%,单位GDP用水量下降36.04%,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生态经济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休闲农业,获批一批“绿色村庄”、“国家标准示范休闲农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国家标准示范创意农业园区”,成功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出台綦江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探索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问题的有效方法。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协作制度,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河长制执行情况审计,完善綦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督查考核细则。建立綦江河、蒲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渝黔两省四地跨区域环境保护及联合执法工作联动机制,与江津、万盛、桐梓等6个区县建立綦江河、蒲河、藻渡河等11条河流的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成立市内首支区县级专职环境执法警察队伍。深化排污许可制改革,全面推进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实现固定污染源管理“全覆盖”。编制并实施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环保审批服务,落实“一站式”服务要求,推进行政许可服务标准化建设。
专栏1綦江区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
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规划目标 |
2020年完成情况 | |
1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9.87 |
44.80 | |
2 |
生态保护红线 |
划定并遵守 |
划定并遵守 | |
3 |
耕地保有量(公顷) |
71180 |
71180 | |
基本农田(公顷) |
61867 |
61867 | ||
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17] |
[17] | |
6 |
环境空气质量 |
质量改善目标 |
达到考核要求 |
达到考核要求 |
优良天数比例(%) |
≥85 |
92.6 | ||
严重污染天数 |
基本消除 |
基本消除 | ||
7 |
地表水环境质量綦江河出境水质 |
Ш类 |
Ⅱ类 | |
8 |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化学需氧量(%) |
[9.3] |
[9.3] |
氨氮(%) |
[4.7] |
[4.7] | ||
二氧化硫(%) |
[26.9] |
[26.9] | ||
氮氧化物(%) |
[14.5] |
[14.5] | ||
9 |
森林覆盖率(%) |
≥46 |
48.3 |
注:1.[ ]为五年累计数。
2.2020年最终数据以区统计局发布为准。
“一点三区一地”建设任务艰巨。綦江区立足国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重庆“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一点三区一地”发展思路,即打造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推动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发展试验区和知名休闲旅游目的地。在遭遇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和全市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的大背景下,要想统筹推进“一点三区一地”建设、建好綦万创新经济走廊,綦江区必须解决产业接续、生态治理、社会稳定等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按照全市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部署,全面关停煤矿、落实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同时,资源依赖型传统产业结构亟需调整,接续替代产业有待培育壮大,绿色发展水平与主城都市区支点城市要求还有差距。
采煤沉陷区修复治理问题急需解决。松藻属于五大国有重点煤矿区之一,自1958年采煤以来,在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长期开采形成的采煤沉陷区内也产生了一系列灾害隐患,采空区大面积沉陷导致地表拉裂、房屋受损、水源疏干、农田干涸、基础设施受损,土地质量有所下滑,给当地人民生产和生活带来一定影响。“十三五”期间,作为全国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地区,通过采取一系列修复治理措施和推动产业转型发展,使采煤沉陷区情况得到较大改善,但受多重因素制约,松藻矿区煤炭开采形成约156平方公里的重点采煤沉陷区仍存在煤渣等废弃物污染、水土流失等问题。全区煤矿关闭后也将面临矿井水治理、矸石山堆场生态恢复、受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修复治理问题。
存量环保问题整改的压力较大。綦江区仍要加大生态环境短板治理力度,存量环保问题整改的压力依然很大。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固体废物处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仍有短板,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还不够高,雨污管网合流及错接漏接、污水管网破损及缺失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重点环保设施建设进度稍显滞后。目前存量约有155万吨的华强磷石膏堆场销纳缓慢。危废、尾矿库、化学品、重金属等环境风险防控难度大。局部区域生态系统依然脆弱,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还有一些历史问题需要解决。
全面提升农村环境治理水平面临较大挑战。农村环境基础工作总体较为薄弱,农药、化肥、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还需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农村人居环境现状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仍存在差距,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需进一步加强。已建污水、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存在资金缺口、管护水平不够高、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农村生产生活分散,各类污染物集中处理难度大、成本高,农村环境治理还需常抓不懈。
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务艰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还需加强,绿色发展制度相关政策比较零散,生态环保责任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需进一步强化,缺乏治污的内生动力,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比较普遍。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参与渠道不够畅通,能力薄弱。生态环境治理的市场化政策和长效机制还欠缺,智慧化管理能力不足,综合管理、精细化和高水平管理依然薄弱。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还不够完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制度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体系等还不够健全。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中央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到历史高度,生态文明建设成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美丽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綦江区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为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力量源泉。
上位重大战略提供巨大历史机遇。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多重战略机遇叠加的大好形势,使全区战略地位凸显、战略空间拓展、战略潜能释放,为綦江区带来了更多发展机遇,将推动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由“边缘地带”向开放的“前沿地区”转变。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发挥主城向外拓展的四大战略支点作用,与万盛在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政策共商方面深化合作、改革创新。同时,綦江作为全市传统的老工业基地,也是典型的资源枯竭城市,财政性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系列政策支持,为加快转型升级、赢得发展先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已奠定良好的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区上下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蓝天碧水使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已成为全区人民的共识和行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已成为綦江大地响亮的主旋律。通过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十进”,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持续开展群众性示范创建,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深化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度,激发了全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对优质公共生态产品的向往,为綦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民意基础和现实动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因地制宜走好转型路、因势利导打造升级版,聚力打造“一点三区一地”,努力创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环境、打造想来想留想念的旅游佳地、建设养生养老养心的美丽綦江,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文化兴、治理好,全面筑牢渝南重要生态屏障。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助推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贡献綦江力量。
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按照自然生态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綦江河、蒲河等重要流域的左右岸、上下游、干支流、地上地下水环境治理,推进细颗粒物(PM2.5)、臭氧(O3)等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统筹生态保护修复、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统筹城市生态品质提升和乡村生态振兴,统筹推进污染治理和碳减排,提供更加优良的生态环境公共服务。
坚持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强化制度执行,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真正体现法治理性,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
坚持相互协作、联防联治。贯彻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步伐,强化“一盘棋”思维,推进綦万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做到统一谋划、一体部署、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坚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人民群众既是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方”,也是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主考官”,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力军”。必须加强宣传引导,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发育滞后、社会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更好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积极性和监督作用。
到2025年,统筹保护好綦江河水系网和大娄山脉生态空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显提升,“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取得明显进展,居民幸福感显著增强,山清水秀美丽綦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2035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主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管控要求,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重庆南部生态屏障功能更加凸显,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美丽綦江。
——环境质量方面。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330天以上),细颗粒物、臭氧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及以上,重点湖库水质全面改善,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街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噪声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区域噪声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实现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和源头控制,工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和监管力度都得到提升。
——污染物总量控制方面。实施环境质量与污染减排挂钩机制,以排污许可证为载体,以重大工程为抓手,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减排责任,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和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持续减少,并到达市级要求。
——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立,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舒适宜居的国土开发格局。区内重点河流岸线得到有效保护,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明显改善,城乡生态产品供给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
——绿色发展方面。进一步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产业结构和空间进一步优化,单位GDP消耗的水资源、能源等资源进一步下降。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减少,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逐步提高。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方面。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生态环境监督监测智慧化管理水平和能力得到提高,大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专栏2 綦江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
方面 |
领域 |
序号 |
指标 |
指标 类别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 目标值 |
环境质量改善 |
大气 |
1 |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μg/m3) |
约束性 |
34 |
≤35 |
2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约束性 |
92(339天) |
≥90(330天) | ||
水 |
3 |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约束性 |
100 |
100 | |
4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5 |
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预期性 |
100 |
100 | ||
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 |
大气 |
6 |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少(%) |
约束性 |
[14.5] |
市级下达 |
7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少(%) |
约束性 |
/ |
市级下达 | ||
水 |
8 |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减少(%) |
约束性 |
[9.3] |
市级下达 | |
9 |
氨氮排放总量减少(%) |
约束性 |
[4.7] |
市级下达 | ||
环境风险控制 |
土壤 |
10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95 |
≥95 |
11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固废 |
12 |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13 |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
约束性 |
100 |
100 | ||
环境安全 |
14 |
五年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总数 |
预期性 |
未发生 |
不发生 | |
生态安全维护 |
良好生态 |
15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 |
约束性 |
7.62 |
≥7.62 |
16 |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
48.3 |
55 | ||
17 |
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 |
预期性 |
44.8 |
47.29 | ||
气候变化应对 |
节能 低碳 |
18 |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率(%) |
约束性 |
/ |
市级下达 |
19 |
单位GDP消耗下降率(%) |
约束性 |
3.5 |
市级下达 | ||
20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 |
约束性 |
/ |
市级下达 |
注:1.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值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明显高于正常年份,2017年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标准)以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平均值为86.8%。
2.[ ]为五年累计数。
3.2020年最终数据以区统计局发布为准。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聚焦高质量、供给侧、智能化,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和培育接续替代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深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低碳循环经济,打造绿色发展新增长点,扎实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发展试验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为国家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规定。推动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精准落地,针对流域、区域、行业特点,聚焦突出问题和保护目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入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等规定,严格执行有关能耗、物耗、水耗、环保、土地等标准,严控新增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和过剩产能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流程,完善重大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机制,拓展“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做好提前对接和跟踪服务。
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不断提升电力、电解铝及铝精深加工、齿轮、绿色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的绿色化、特色化、集约化水平,积极推广锅炉富氧燃烧、电机变频调速、蒸汽冷凝水回收等绿色技术,实现生产过程清洁化、水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坚持智能化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速推动齿轮、铝铜材料等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大力发展以食品加工、药食同源产品、生物医药等为主的消费品工业集群,做大做强重庆(綦江)通惠食品园区。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推广轻量化、低功耗、易回收等技术工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技术。继续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散乱污企业。
加快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引导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大项目优先布局綦江,全面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打造千亿级工业集群,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工业园区为核心,抓好重点骨干企业的自主创新和提升改造,引进培育一批先进环保企业。积极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把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作为核心任务,推广集约化经营、生态化生产相结合的农业发展模式,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技术推广机制。大力发展绿色服务业,促进商贸物流、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绿色转型。以打造知名休闲旅游目的地为契机,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探索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积极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路径。
编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宣示,严格执行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管控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落实国家和市级部署,摸清温室气体排放基数,编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区和重点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制定明确的碳达峰、碳中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和配套措施。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强化形势分析和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推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鼓励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按市级统一部署探索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编制全区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重点行业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排总量管理试点工作,鼓励高碳行业通过集群发展、改造升级降低碳排放。推动建立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优化高效的工作体系,建立项目碳排放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联动管理机制。升级能源、建材、化工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加大对二氧化碳减排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扶持力度,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和建筑行业的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加强煤层气开采、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开展低碳示范试点建设。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营运车辆的低碳比例。推行绿色建筑,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绿色建筑执行率力争达到90%。逐步实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探索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面向重点碳排放企业、第三方市场机构等群体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系列培训。开展“全国低碳日”系列宣传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构建清洁能源体系。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构建以页岩气、煤电、抽水蓄能发电等为重点的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推进页岩气勘探开发及下游产业发展,建设页岩气集输管网和外输干线,确保页岩气就地接入、应产尽产。依托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推广页岩气在CNG、LNG和分布式能源等领域应用,延伸页岩气下游精深加工链条,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形成页岩气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发挥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利用、装备制造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示范作用。推动氢能产业发展,推广氢能源在燃料电池、氢燃料电池汽车、分布式发电等领域应用。
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实施严格的节能降碳考核标准,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节能环保产业倍增行动。突出重点领域节能改造,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加快发展绿色节能建筑、装配式建筑,鼓励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使用。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土地开发利用新机制,围绕产业空间布局和重大产业项目,划定工业用地红线。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总量强度双控,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和强化节水监督考核制度。加强农业节水增效,推进工业节水改造,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增效,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培育节水服务业,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等服务。
积极发展循环低碳经济。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建设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推进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程。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完善区域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系统。提升再生资源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规范行业运行机制,推进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和行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全面推行“生态+”发展模式,构建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生产。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大气、水、土壤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全面防控环境风险,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全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让綦江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乡村更美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继续推进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确保河库管理保护机制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探索建立綦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明确水生态环境分类分级保护目标。加强北渡、寨溪大桥、石门坎等3个国控断面和扶欢、温塘2个市控断面水质在线监测自动站的管理,着力整治綦江河、蒲河及其重要支流,确保达到河流水环境功能类别要求并持续提升。全面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对企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医疗机构、餐饮、洗车场和建筑工地等场所逐级排查,深入查找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源头,建立问题清单,持续推进整改。
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规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污染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程序。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开展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和综合整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快推动藻渡大型水库、福林中型水库建设,缓解渝南区域水资源供给不足,提高重庆中心城区应急供水能力。完善管水、用水机制,持续推进农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逐步开展分散式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到2025年,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率、水质达标率均达到100%。
深化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控。持续推进工业源达标排放,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重点企业污水处理站管理,强化在线监控,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进关闭煤矿矿井水治理,提标改造矿井水治理设施,强化对矿井水排放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推进转关口污水处理厂、共同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不断完善城镇二三级污水管网,逐步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量,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的收集处理,落实雨污分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根据处理需求及实际能力,推进提标改造和扩容,建立运行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开展重点河流和水库富营养化监测预警及控制。完成港口码头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图1 饮用水源分布图
图2 地表水监测断面分布图
强化工业废气治理。推进实施水泥行业产能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大化工园区、化工、燃煤锅炉集中整治力度。推动工业炉窑深度治理和升级改造。以工业涂装、化工、电子、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按照国家和市级要求把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VOCs含量限值标准,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强火电、水泥、砖瓦、建材加工等行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监管。
加强交通污染防治。打好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公转铁、多式联运、轻型超低排放车为重点,加快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构建“车—油—路”绿色交通体系,严格执行在用车检测维护(I/M)制度,加快区内充电桩的布局规划建设。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能耗、技术落后、老旧的交通装备和设施,鼓励营运车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发展,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化。严格执行汽柴油质量标准,加强油品监管执法。进一步深化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对货运车辆(含运渣车)按排放标准、时段、路线精细化管控。强化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船舶等移动源污染治理。
严格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控制“十项规定”,持续推行“红黄绿”名单分级管控制度,建设扬尘控制示范工地。以新城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区域为重点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加强施工单位在线监控,全面推进建筑面积八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地安装在线扬尘监控设施并联网。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持续开展道路冲洗、洒水,完善质量标准考评,建设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加大渣土密闭运输联合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要求。加强企业堆煤、堆料、建筑渣土消纳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粉尘排放监管。加强城市裸露地块扬尘控制。
治理生活污染。深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落实《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对现有餐饮业、宾馆开展执法监测,查处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设施闲置等违法行为。强化餐饮油烟深度治理、维护、监测、执法管理,督促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带头治理餐饮油烟污染。完善餐饮业、企业食堂以及公共机构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系统,推动油烟排放智能化监管。巩固50.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强化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巩固城区露天烧烤整治成果,严控露天焚烧,疏堵结合加强秸秆焚烧管理。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管理。建立綦江区环境空气质量分类管理体系,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通过精细管控共建共享“綦江蓝”。强化对城区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数据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增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控制。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确保到2025年O3浓度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标。通过常态化巡查、人工影响天气、百日攻坚等手段积极应对轻中度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图3 空气质量监测点分布图
修复治理受污染耕地。根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加强全区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进行深入调查和重点监测。探索农用地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模式,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设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工作。
严格管控和修复受污染建设用地。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重点防控工业园区、尾矿库、工业固体废物渣场重点区域、化工、电镀、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污染风险。持续开展土壤污染场地风险调查,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建立和完善污染地块防控体系,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开发一块、治理一块”的原则,实施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实行土壤污染源头治理。以详查结果中的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为重点,实施电解铝及铝精深加工、汽摩、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行业污染源头治理,完成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经营单位备案,充分发挥固废管理平台对辖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运输和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作用,切实提高土壤安全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防范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土壤环境稳定。开展土壤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建立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以化工园区、页岩气开采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为重点,开展防渗情况检测评估,统筹推进地下水安全源头预防和风险管控。强化旗能电铝堆场、华强磷石膏堆场、涉重企业、尾矿库、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地下水监测和风险防控。建立地下水监测网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块清单。探索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实施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区域—地块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径,保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加强面源污染源头防控。优化农业结构,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积极鼓励缓释可控化肥和有机(复合)肥生产和使用,发展绿肥种植,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禁止明令淘汰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在境内的销售和使用。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负增长。推广生态地膜、秸秆地膜等易降解替代地膜,持续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调整和优化境内畜禽养殖布局、规模和方式,推广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推进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开展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专项治理,按照养殖区和养殖规模,实施养殖区综合整治工程和污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85%以上。
补齐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短板。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完善长效运管机制,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及运营,持续实施街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和污水管网建设。新建石角干坝、东溪竹林堂、三角吉安、打通大罗、郭扶高庙、三角乐兴等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推动升坪等3个老乡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治理农家乐及民宿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处理农村分散污水,鼓励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基本完成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深化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深化“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置”模式,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处理系统,排查整治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提高到100%。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农村户厕改造和农村公厕建设,大力开展宣教活动,注重农村居民清洁卫生意识、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养成。全面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整治村外部道路、村内部道路、人行便道等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深化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推进农村“有饮水”向“有清洁饮水”转变。积极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建设,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土味道,留住乡愁。
严格建筑施工噪声监管。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完善城市夜间作业审核管理,依法严格限定施工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夜间施工行为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鼓励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积极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和扬尘噪声在线监测监管平台,推进噪声实时监测。
加强工业噪声污染整治。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工业企业项目环评,督促工业企业合理布局噪声源、积极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源头管控工业企业噪声污染。加强敏感区工业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治理,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整治、查处力度,对于噪声排放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搬迁(关停)。
减缓道路交通噪声。严格执行公路和居民住宅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噪声敏感区的高架桥、快速路、高速公路等防噪降噪环保措施建设。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控,禁止建筑控制区内新建建筑物。科学设置城市道路窨井盖,精细化设计和施工城市道路及其他地面附属设施设备,减少噪声污染。严格机动车限速、限行和禁行、禁鸣管理,完善禁鸣标志设置,开展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管理,完善声功能区监测网,巩固和深化“噪声达标区”和“安静居住小区”创建成果。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声监管,禁止在噪声敏感区内举办噪声扰民的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重点查处噪声敏感区噪声违法行为。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加强中高考等考试期间绿色护考工作。
专栏3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工程
(一)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推动旗能电铝电解铝烟气脱硫脱氟除尘循环回收利用工程、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淘汰燃煤锅炉1台。完成13台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完成4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489家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完成3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推进辖区餐饮经营单位餐饮油烟治理。每年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条、示范工地10个。划定建设并巩固50.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淘汰老旧车辆2000辆以上;推广纯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1000辆。 (二)水环境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实施綦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对綦江河重点河道、盖石场镇段河道、福林河、新盛河、通惠河、羊渡河等河道进行综合治理,实施吹角河、玉明河生态整治工程。新建松同片区、共同片区、转关口、食品园区、北渡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新建文龙水厂废水处理工程。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新建雨污管网77公里。完成工业园区2.6公里雨污管网建设。新建和改建横山镇、三角镇、丁山镇、东溪镇、郭扶镇、赶水镇、永城镇、石角镇、永新镇、中峰镇、打通镇等街镇雨污管网约72公里。完成港口码头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茶树湾水库、篆塘镇綦江河三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开展鱼栏咀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安稳镇沟底地下水、横山镇堰坝塘、横山镇隆兴桥新寨村等28个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实施东风水库至齿轮厂水厂段原水管道工程,新建DN400原水输水管道。实施打通镇马颈村黑臭水体生态涵养林建设,实施生态修复。 (三)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按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对全区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管控措施。推进三角蓄电池厂、綦江氧化铅厂等场地的风险管控,推进神峰蓄电池厂等场地的管控或修复。推进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项目。 (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新建石角干坝、东溪竹林堂、三角吉安、打通大罗、郭扶高庙、横山清风场、三角乐兴等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推动升坪等3个老乡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整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85%以上。建设日处理能力20吨、应急处理能力达60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立全区病死畜禽收集处理体系。建设一批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一批规范化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网。 |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筑牢渝南重要生态屏障为核心,优化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好森林、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严格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管,加快修复采煤沉陷区以及水土流失、石漠化等生态退化区域,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和高效衔接、一体实施的分区规划,加强规划引领,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布局,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和协调有序的国土开发保护格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至2025 年,全区生态空间保持在430.82平方公里。加强建设用地管控,逐步退出与主导功能不相符合的建设项目,并恢复其用途。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鼓励生态空间内其他用途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以綦江水系生态涵养带和大娄山生态屏障为主体,以大娄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为支撑,国家禁止开发区为重要组成部分,以交通廊道、绿色廊道、城市绿地为补充,构建“一网(綦江河生态水网)、三屏(老瀛山生态屏障、古剑山生态屏障、南部生态屏障)”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的生态空间格局。严控綦江河周边开发建设和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强化綦江河主干水系河湖库岸植被保护和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打造水美、岸美、产业美、环境美的綦江河绿色生态水网,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加大森林植被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打造森林天然氧吧,发挥老瀛山生态屏障、古剑山生态屏障和南部生态屏障的重要生态效益,深度发挥城市生态“绿肺”功能。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尊重自然和历史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细化完善管控规则,加快推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至2025年,确保全区166.59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完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勘界定标工作,建立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台账数据库,依托市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全区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网络。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以及毁林、捕猎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市级部署有序推进优化整合工作,推进建立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重叠设置、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推进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修编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勘界定标。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天地一体化”监测—查处—整改快速应对机制,深化“绿盾”行动,坚决查处各类自然保护地内违法行为。对綦江国家地质公园、老瀛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和长田县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实行差别化管理,綦江国家地质公园以保护恐龙足迹化石群和丹霞地貌景观为重点,融合人文景观保护,老瀛山等自然保护区以保育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为重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法依规适度开展科研考察、绿色观光旅游、度假休闲、保健疗养、文化娱乐等。
图4生态空间布局图
保护森林生态系统。加强大娄山山脉保护,严格保护川东平行岭谷,保护横山、老瀛山、太公山、古剑山等自然山体屏障,以老瀛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长田县级自然保护区、古剑山市级森林公园内完备的自然森林生态系统等为重点,严格按照林地分级管理要求进行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控。以增加森林数量、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为目标,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完善三级林长体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营造林成果,规范管理体系,强化科学经营,提高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探索开展国有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市场化机制激励复垦复绿,筹集资金助力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地的生态移民等工作。科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因地制宜推进陡坡耕地、重要水源耕地、严重污染耕地退耕还林,至2025年,确保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5%以上。
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开展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示范,以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为重点推进湿地资源保护,按照《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和《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保护好河流湿地和库塘湿地为主体的复合湿地生态系统。实施全区自然湿地保护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加快推进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开展湿地资源调查评估,建立湿地资源数据档案和湿地名录。完善湿地生态网络体系,加强湿地科研监测和湿地宣传教育,动态监测和收集资源种类、数量及保护情况。对涉及饮水安全、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问题的青杠榜水库、鱼栏咀水库等水库和湿地,开展水源涵养区建设。
深化城市生态系统保护。打造綦江河水域生态廊道,加快城市生态林建设,全面构建城市生态屏障,强化对自然山体、山地森林生态系统的原生态保护及生物多样性的保育,保持现有山水空间的生态整体性。持续开展城市增花添彩、增绿添园等行动,让城市一步一景、步移景换。深化以“坡坎崖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建设。实施工地绿化,加强城市屋顶绿化,打造城市公园,加强城市古树名木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将翠屏山、通惠河等生态本底与现代城市空间有机结合,构建“山、水、人、文”城市景观体系,打造“有山有水、依山傍水、显山露水”的现代化特色都市风貌展示区,凸显得天独厚的山城、江城、绿城风貌特色。充分利用山脉、河流、农田形成的自然分割和生态屏障条件,建设组团式、网络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山水田园城市集群,建设城山相融、城水相融的山水田园绿城。
系统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坚持系统观念,以区域、流域为单元,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统筹各自然生态要素,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突出自然地理单元的完整性、生态系统的关联性和修复目标的综合性。优先实施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试点工程,不断提高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的边界。对綦江河、蒲河干流及主要支流等重要河流和鱼栏咀水库等重点湖库,综合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重要生态敏感区和保护对象分布,明确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的主要控制断面清单和各断面不同时段的生态流量目标,保障流域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采空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以赶水、打通、安稳、石壕四镇为重点区域持续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开展矿井水治理,实施煤炭渣场及矸石山治理和生态恢复,实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加大采煤沉陷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结合农村危房改造、高山生态移民、异地搬迁等工作,实行集中式供水工程全覆盖,实施饮水管网改造,建设一批生态饮用水源,着力破解采空区水源短缺难题。扎实开展矿山植被恢复和水土保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治理;依法关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矿山;探索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与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有机融合方式,开展关闭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加强工矿废弃地等生态退化地区的监测评估与监管。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等项目工程,以綦江河、蒲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地区为重点区域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维护和提高土壤保持和蓄水保水基础功能。实施好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对植被覆盖度较大的区域实施封禁治理,建设荒坡地水土保持林,防止水土流失。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信息化监管,强化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加大无人机、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在监督检查中的应用,全面提升监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实现动态监管精细化,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全面完成市级下达水土保持治理任务。
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完善物种数据库,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分布、动态变化和威胁因素,综合评估区域生物多样性分布格局特征、保护状况与保护成效。加强老瀛山市级自然保护区、长田县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托市级生物多样性研究信息平台,开展生物多样性动态研究。
加强重点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区域内国家级、市级保护动植物及其生境的保护工作。开展科学考察,摸清自然保护地内生物多样性本底资源。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加强本底调查与监测,强化生境保护,改善和扩大栖息地,打击野生动植物盗猎盗采及非法贸易。对桫椤、红豆杉、南川木菠萝等国家重点珍稀动植物实施小种群保护、种源保存、人工繁育。维持自然生态本底稳定,维护珍稀物种自然繁衍环境,保障生物多样性安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
严控外来入侵物种。开展重大危害外来入侵物种调查与综合防控工作,收集物种分布、主要危害、传入途径、鉴别特征等信息,探索开展生态控制,利用本地有益物种进行竞争替代,加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科技支撑。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加强生物安全监管,强化生物安全监测评估与监督管理,保障区域生物和生态安全。对造成重大生态危害的外来入侵物种开展治理和清除。健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
专栏4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一)生态空间管控 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勘界定标。 (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 打造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科普宣教设施、科研监测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十三五”期间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营造林成果,实施人工造林2000亩、退耕还林质量提升3万亩、森林抚育7000亩。 (三)生态修复治理 实施打通镇、石壕镇、安稳镇、赶水镇采煤沉陷区饮用水源建设工程,完成3个煤矿矿井废水达标整治,推进金鸡岩洗选厂及打通一煤矿、石壕煤矿、渝阳煤矿等关闭煤矿煤矸石堆场的整治。全面完成市级下达水土保持治理任务。完成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33公顷。 (四)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坚决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坚持“防”与“控”并重,全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防控力度,降低重点领域和区域环境风险。及时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问题,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
强化环境风险评估。深入开展行政区域、重点流域、重点饮用水源、化工园区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落实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全面落实风险源单位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完善风险源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园区风险源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重点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信息数据库。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完善重大环境风险源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定期排查筛选潜在重大环境风险源。
完善应急预警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两会一节”、汛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定期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挂单销号”制度,推进环境风险源排查常态化。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托现有环境质量监控网络系统,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北渡铝产业园、桥河组团园区以及重点化工企业的有毒有害气体和水质生物毒性预警体系建设。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区级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重点企业和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都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区域性生态环保应急设备库,推动环境应急信息化、智慧化管理,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应急指挥体系。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强特征污染物应急物资储备。
加强生态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生态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以在校青少年和农村居民等人群为重点,提升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生态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与健康风险监测网络。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开展无废细胞工程的创建。深入推进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减塑”。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在21个街镇新建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新建7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站。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配套收运系统工程。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到2025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利用生物发酵再利用技术,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全过程监管,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处置。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全面摸底排查和整治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规范化建设,结合处理能力适时新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场,使全区固体废物年处置能力满足处置需求。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动磷石膏、冶炼废渣、煤矸石、粉煤灰、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逐步减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建立工业固废动态管理台账,强化贮存管理。
提高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水平。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建设,增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落实页岩气开采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安全处置页岩气开采产生的岩屑、泥浆等固体废物。加强对危废和医废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在重点产废单位落实“一物一码”精细化管理,提升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建立以街镇中心卫生院及大中型医疗卫生机构为节点的医疗废物中转贮存体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确保医疗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到2025年,全区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保持A级。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严把危险化学品准入关,严格落实国家和市级关于化工园区、化工项目准入要求。加强和规范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加大对优先控制化学物质的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化学物质名录管理,规范危化品运输,有效防范化学物质的生态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落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和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治理任务,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流程。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
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排放许可证管理,持续开展涉重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深入挖掘减排潜力,完成市级下达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目标。全面深化涉铅、镉、铬等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排查整治,对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对重点行业执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督促企业达标排放。
强化核与辐射源头防控。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加强对放射性和电磁辐射装置的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控制和防范安全隐患。加强对大型无线电信号发射设施(设备)的规划符合性、环境合理性、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设计、施工、运行全过程。推动输变电项目选址选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各类环境敏感区。加强对户外变电工程及架空线路的规划管控,减少对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的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推动通信基站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妥善处理通信基站环境信访投诉。
强化核与辐射过程监管。对放射治疗、医用诊断、安全检查、工业探伤用射线装置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差异化、精细化管理。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和废旧放射源安全管理,完善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预警系统,全面实现对Ⅰ类、Ⅱ类、Ⅲ类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跟踪监控,实时掌握放射源状态,实现全过程监控。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收贮工作,确保辐射工作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全面、及时、安全收贮。强化输变电设施、雷达、广播电视台站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管理。推进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不断完善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快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方案,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高压输变电及移动通讯基站等辐射环境管理,加强对射线装置报废处置的监督检查,确保达到去功能化。深入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探伤、测井等移动放射源的监督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压实企业责任,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废旧放射源回收再利用,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
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妥善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抓好“及时”和“就地”两个关键,实现信访案件交办率100%、按时回复率100%,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实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挖掘问题线索“金矿”并及时预警通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主动知民心解民意,及时解疑释惑、消怨化气,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
全力推动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实行领导包案化解疑难积案制度。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以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导向,主动下访、走访、约访群众。强化“三到位一依法”推动“事心双解”,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主动公开群众反映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引入司法终结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观念。
积极化解“邻避”矛盾。落实重大决策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邻避”设施建设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放在首位,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及时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猜疑。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建立完善“邻避”设施事后监管机制。
专栏5 环境风险防范重大工程
完善风险企业应急处置设施建设。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一源一案一图”。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设备、监测设备及应急物资配置。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实施街镇生活垃圾收储转运及垃圾场治理工程,在21个街镇建设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新建7座生活垃圾转运站。实施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场渗滤液二期工程项目。新建1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实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填埋。实施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技改项目。完成150万吨磷石膏综合处置。 |
抢抓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遇,积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综合服务区和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三大国家级、区域性战略在綦江落地落实,重点发挥全国资源城市转型发展示范的区域作用,打造长江上游转型升级样板,促进重要战略支点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协商共谋,增强主城都市区重要支点城市能级和综合承载力,加快推进綦江—万盛一体化、同城化、融合化步伐,建好重庆“南大门”,推动区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迈向更高水平,全面建成山清水秀城美的中等规模现代化城市。
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中发挥綦江示范。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牢牢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着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强化河流岸线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保护,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建设,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等示范创建工作,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良好示范作用。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中展现綦江力量。强化一体化思维、一盘棋思想,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充分发挥重要节点城市作用,积极承担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融入成渝地区现代产业体系,共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基地,联手打造装备制造、新材料、消费品产业集群,共推绿色发展。深化与自贡、攀枝花等城市的战略合作,建立常态化生态保护合作协同机制,推动产业互补互融、资源合作开发、人才交流共享、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加强区域生态保护,联合周边区县,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筑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生态本底。
打造长江上游转型升级样板。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扩大有效供给、提高质量效益为主攻方向,推动传统产业生态化、特色产业规模化、新兴产业高端化,探索具有綦江特色的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新路径。统筹老工业基地搬迁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等国家级试点,建设一批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接续替代产业平台。围绕齿轮、铝铜材料等传统产业,推动资源要素高效配置、产业链条整合优化、价值链条重塑提升,培育发展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消费品工业等新兴产业。破除制约新动能成长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产业科技创新生态系统,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换为现实生产力,提升企业和产业竞争新优势,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聚力打通“两山”转化通道,积极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路径。
推进渝黔合作生态环境保护走深走实。深化与贵州桐梓、习水等毗邻区县共保联治,全面加强大娄山山脉保护,协同打造大娄山脉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不断完善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推进跨界生态共建共保,协助推进合作框架建设。完善生态环境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打击跨界水、大气和固体废物违法转移、破坏交界区域生态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协作处置机制,强化应急预案对接、应急资源共享,联合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演练,突发事件发生后共同处置。与万盛联合桐梓治理大气污染,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联合治理大气污染试点,防治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
加强与主城都市区及重要战略支点城市交流合作。深化与巴南、江津、南川等毗邻区县生态环境联防共治,进一步加强区域环境保护及应急处置协作,联合查处跨界违法行为,共同加强跨界河流、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落实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环境污染应急联防机制。加强与涪陵、永川、合川等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城市合作,共同探讨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在规划引领、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城乡融合、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积极融入中心城区发展。
共筑渝南重要生态屏障。基于綦江—万盛区域的生态环境自然本底、资源条件及承载能力,围绕大娄山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以山脉、水系为骨干,以山、水、林为要素,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重要生态空间保护为重点,共同构建老瀛山城市生态绿心、綦江河生态水系网和西部古剑山、东部黑山、南部万隆三大生态屏障的生态安全格局。全面推进跨界林地、河流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整体推进两地同流域河长联合巡河,协同推进林长制,深化綦万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地合作保护,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联防联治,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工程,联合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协同治理、恢复和改善隆盛、永城、石角等毗邻街镇矿山开采区、矿坑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空间内建设用地有序退出。协同推进采煤沉陷区生态环境治理,推动关闭煤矿矿井水整治。
协同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探索一张负面清单管两地的机制,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以打造綦万创新经济走廊为抓手,依托永城—南桐、关坝—扶欢、金桥—隆盛三大园区,打造绿色制造业集群,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协同推进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实施能源、水资源消耗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动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落实减污降碳措施,严控新增高耗能、高排放产能,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共同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推动永桐新城生态城市建设,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新型材料发展,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引导绿色出行,促进绿色消费。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共建区域一体化垃圾分类回收网络体系。
强化生态环境联保共治。推进蒲河、永丰河等重点流域水环境联合治理,建立健全跨界河流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工业污染、入河排污口、畜禽养殖、环境风险隐患点等协同管理,完善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联合防控体系,到2025年,跨界河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建立重污染天气共同应对机制,深入实施工业、交通、扬尘、生活等大气污染源治理,重点推进永桐新城和关坝—扶欢片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联合治理大气污染试点,切实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探索推动临近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加快推进扶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不断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提高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加强土壤污染及固废危废协同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提高固废危废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水平,协同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构建生态环境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机制,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探索建立临近区域联合环评审批机制,确保相临区域环评审批情况互通。建立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人才、设备、技术的交流对接,逐步建设空气质量监测廊道。建立区域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互认证据材料,增强跨区域违法案件的响应和查处能力。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机制,合作开展风险评估,联合应对跨区域环境突发事件。探索跨界生态补偿机制,共同建立市场机制和财政政策相结合的综合性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推进综合生态补偿标准化、实用化,先行示范引领两地生态文明建设。
专栏6 协同区域发展重大工程
继续推进扶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配套收运系统工程建设,服务綦江、万盛、南川等地。
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有效处置綦万两地餐厨垃圾。
实施永丰河、蒲河干流及跨境支流水系等跨界河流综合治理。 (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实施庆江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建永城污水处理厂。
新建永桐片区(庆江)垃圾处理站1座。 |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实施最严格的制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管、监测、科技支撑能力,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严格依法审批、依法监管、依法追责,提高执法效能,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体系,把建设美丽中国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强化党政领导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全面推行林长制、河长制,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有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职责的部门及国有企业,要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岗位,全面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谁审批、谁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强化追责问责。有序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
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健全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推动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网。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环保诚信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分别纳入企业环境信用“红名单”和“黑名单”,在公共采购、金融支持等领域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完善企业环境治理信息主动公开机制。
健全督查考核机制。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继续完善生态环保督察体制机制,将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街镇(园区)、区属国有公司和有关单位纳入督查对象,开展日常督查、集中督查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政考核内容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统筹协调推进督察整改,落实督察整改调度、督办、盯办机制,压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解决。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内容,制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及指标体系。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补齐执法能力短板,提升基本保障能力、发现问题能力、精准打击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政策供给能力。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现场检查计划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逐步实现裁量电子化。全面应用移动执法系统,大力推广使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用电量监控等智能化手段,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高公益诉讼治理效能。继续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委托行政执法,深入实施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加快构建水陆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科学合理增设大气环境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和断面,完善辐射、噪声、地下水、土壤、农村、生态等监测点位。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现代感知、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监测监控中的应用,进一步拓展自动监测指标数量和站点覆盖范围,建立以自动监测为主的智能化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强化污染源网格化智能化监管,建立覆盖重点排污企业、重点入河排污口、工业园区及移动源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完善环境监测设备配置,加强环境质量控制体系与能力建设。
提升生态环境科技支撑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落地应用,强化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智能设备、先进手段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构建城市大气环境智能感知网络体系,持续编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开展大气污染物的源解析与精准源识别。探索开展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预报,增强污染追因能力,提高预报精准度,实现预报结果空间化、图形化展示分析。查清重点河流各类排污口底数,开展水质与污染源关联分析,掌握水质变化规律。依托市级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中心、生态环境智慧管理系统,提高准确的数据获取、数据处理能力和智能监管支撑能力。
着力提高干部群众生态文明素养。把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院校)培训课程,纳入全区国民教育体系。积极开展生态文化理论研究,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加大生态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力度,从传统文化中挖掘生态题材。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环保宣传活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知识宣传,鼓励媒体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持续开展环保微宣讲,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持续推动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鼓励排污企业设立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的作用。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生态环保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环境治理机制,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把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纳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区级生态环保志愿服务体系,培育一批精品志愿服务项目。
激励引导人民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绿色系列活动创建。加大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奖励力度。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推行绿色产品优先,倡导绿色办公。弘扬正确的价值理念和消费观念,让绿色生活成为公众自觉自律的行为。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深入推动“光盘行动”,坚决纠治“舌尖上的浪费”。
专栏7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工程
建设监测监控体系、数据管理中心、软件应用系统及运营管理会商中心等配套设施。
实验室常规分析设施设备、现场监测及应急能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质量控制体系与能力建设、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等。实施实验室Limis系统建设。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对照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标配,2020年版)》,执法支队基本装备配备达到市级标准。配备个人执法单兵装备并保障网络运维,实现执法信息化。 |
为全面实现规划目标、落实各项规划任务,必须谋划实施一批重大工程项目,建好重大工程项目储备库,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健全项目调度、统计、动态调整等机制,严格项目绩效考核,通过大工程带动大治理。
建立规划重点储备项目库。区级各主管部门要围绕生态保护修复、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环境风险防范、智慧监管能力等重点领域,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流域综合整治、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项目储备。建立开放的、可更新的滚动项目库,加强储备项目管理,积极争取国家、市级项目支持,加快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避免“资金等项目”。
多渠道筹措工程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保持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逐年提高财政投入比重。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积极拓展新的资金渠道,刺激提高民间资本环境保护投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合同环境服务、BOO、PPP等模式推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领域。
强化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调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重大项目评估调整机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的应当按程序适时调整。加强对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或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建立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和重点项目专项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是指导全区“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和实施全区各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总遵循,必须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和刚性约束,形成严密的规划落实责任体系,最大程度激发全社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提升规划实施效能,更好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其重大意义、科学把握其理论内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大工程,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深入推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强化督促检查,在战略部署上“扣扣子”,在责任履行上“担担子”,在任务落实上“钉钉子”,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圆满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分解落实责任。建立规划强制性内容、约束性指标台账清单,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各镇街。强化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实施要求。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不随意搁置既定规划另起炉灶,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目标任务的要按程序进行。大气、水等生态环境各要素专项规划要做好与本规划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要求。
强化政策协同。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财政性资金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并保持逐年增长。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制定和落实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市场主体行为。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社会等公共政策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政策合力。
做好考核评估。加强规划实施考核,将污染减排、环境质量等规划约束性指标进展情况以及重点任务纳入街镇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区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动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指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创新评估方式,做好规划实施中期和总结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提出评估改进意见,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深化宣传引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标准的解读,发掘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成效、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在工作中宣传,在宣传中工作。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媒体合作、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大格局。高起点策划、高标准推进,创新话语体系,讲好环保故事,发出环保声音,形成有声有色、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项目清单
附件:
序号 |
重点工程 |
项目名称 |
项目牵头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 |
估算投资(万元) |
规划年限 | |
实施年度 |
完成年度 | ||||||
1 |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工程 |
碳达峰行动 |
区发展改革委 |
编制重庆市綦江区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及“十四五”碳达峰实施方案。 |
80 |
2021 |
2022 |
2 |
区生态环境局 |
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摸清温室气体排放基数,支撑碳达峰工作。 |
50 |
2021 |
2021 | ||
3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工程 |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
区生态环境局 |
推动旗能电铝电解铝烟气脱硫脱氟除尘循环回收利用工程、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
14000 |
2022 |
2025 |
4 |
区生态环境局 |
淘汰燃煤锅炉1台。 |
200 |
2021 |
2022 | ||
5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成4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
500 |
2021 |
2025 | ||
6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成锅炉低氮燃烧改造13台。 |
400 |
2021 |
2023 | ||
7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工程 |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成489家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 |
5000 |
2021 |
2025 |
8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成3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设施建设。 |
200 |
2021 |
2025 | ||
9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每年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10个。 |
300 |
2021 |
2025 | ||
10 |
区城市管理局 |
每年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道路10条。 |
300 |
2021 |
2025 | ||
11 |
区生态环境局 |
划定建设并巩固50.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
100 |
2021 |
2025 | ||
12 |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 |
淘汰老旧车辆2000辆以上;推广纯电动车及新能源汽车1000辆。 |
10000 |
2021 |
2025 | ||
13 |
区生态环境局 |
推进辖区餐饮经营单位餐饮油烟治理。 |
1000 |
2021 |
2025 | ||
14 |
水环境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
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 |
实施綦江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 |
230640 |
2022 |
2025 | |
15 |
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实施綦江区盖石场镇段河道治理工程。 |
13000 |
2021 |
2025 | ||
16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工程 |
水环境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
区水利局、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相关街镇 |
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对福林河、新盛河、通惠河、羊渡河等河流生态保护和治理工程。 |
5000 |
2020 |
2025 |
17 |
打通镇 |
实施吹角河、玉明河生态整治工程。 |
3000 |
2021 |
2025 | ||
18 |
安稳镇 |
新建松同片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300吨,配套污水主干管网约3.6公里。 |
700 |
2022 |
2024 | ||
19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新建共同片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3万吨,配套约2公里污水主管网。 |
31024 |
2021 |
2022 | ||
20 |
新城建设管委会 |
新建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规模为3万立方米。 |
10000 |
2024 |
2026 | ||
21 |
渝綦水务公司 |
新建文龙水厂废水处理工程,建设1座泥水调节池及回收水池、2座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平衡池、1栋污泥脱水间(上部叠合泥水调节池及回收水池)、1栋配电房。 |
900 |
2021 |
2023 | ||
22 |
打通镇 |
实施大石壁污水处理厂二三级管网修缮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建设二三级管网5.4公里;新建打通场镇污水管网3公里;实施大石壁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日处理规模提高至5000吨。 |
1500 |
2021 |
2025 | ||
23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新建转关口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为3万吨,并配套污水收集管网。 |
40000 |
2022 |
2025 | ||
24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工程 |
水环境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
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新建横山场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约13公里。 |
850 |
2021 |
2022 |
25 |
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街镇 |
新建和改建三角镇、丁山镇、东溪镇、郭扶镇、赶水镇、永城镇、石角镇、永新镇等街镇雨污管网47.92公里。 |
9039 |
2020 |
2025 | ||
26 |
中峰镇 |
新建中峰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2.8千米,实施中峰场镇雨污分流建设工程,新建雨水管网3.5千米,改造部分现有污水管网1.5千米。 |
950 |
2022 |
2023 | ||
27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实施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雨污管网77公里。 |
45000 |
2021 |
2025 | ||
28 |
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新建北渡铝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
3600 |
2021 |
2025 | ||
29 |
高新区管委会 |
完成工业园区约2.6公里污水(含雨水)管网建设。 |
1100 |
2021 |
2025 | ||
30 |
区交通局 |
完成港口码头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
200 |
2021 |
2022 | ||
31 |
石壕镇 |
实施茶树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
900 |
2021 |
2025 | ||
32 |
篆塘镇 |
实施篆塘镇綦江河三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 |
1500 |
2022 |
2025 | ||
33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工程 |
水环境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
三角镇、渝綦水务技术有限公司 |
实施鱼栏咀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鱼栏咀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生活污水进行治理。 |
5000 |
2022 |
2025 |
34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成黑千沟水库、三江街道玉荷塘水库、石角镇香樟沟山坪塘、石角镇梨树沟山坪塘、石角镇灜丰水库、石角镇溶岩水库、赶水镇玉龙庄水库、赶水镇藻渡河赶水水厂、东溪镇镇紫河、东溪镇綦江河大安村、东溪镇福林河盆石村、打通镇乔家岩口下沟村、打通镇西方台吹角村、永新镇长田二库、永新镇烂包湾山坪塘、永新镇大水溪水库、三角镇塘家湾水库、隆盛镇上榜山泉、隆盛镇后湾山坪塘、郭扶镇梅子桥水库、篆塘镇三岔河篆塘水厂水源地、篆塘镇解放水库、篆塘镇象鼻子山坪塘、安稳镇綦江河松藻煤矿水厂、安稳镇观音桥闸坝、安稳镇沟底地下水、横山镇堰坝塘水库、横山镇隆兴桥水库新寨村水源地2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综合整治。 |
2800 |
2021 |
2025 | ||
35 |
区水利局、渝綦水务公司 |
实施东风水库至齿轮厂水厂段原水管道工程,新建DN400原水输水管道。 |
600 |
2021 |
2021 | ||
36 |
打通镇 |
实施打通镇马颈村生态涵养林建设,实施生态修复。 |
450 |
2022 |
2025 | ||
37 |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
区农业农村委 |
按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对全区安全利用类耕地实现安全利用,对严格管控类农用地采取管控措施。 |
2000 |
2021 |
2025 | |
38 |
区生态环境局 |
推进三角蓄电池厂、綦江氧化铅厂等场地的风险管控;推进神峰蓄电池厂等场地的管控或修复。 |
3000 |
2021 |
2025 | ||
39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工程 |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
区生态环境局 |
推进地下水监测网络建设。 |
100 |
2022 |
2025 |
40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
区生态环境局 |
新建石角干坝、东溪竹林堂、三角吉安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 |
800 |
2020 |
2025 | |
41 |
推动永新镇升坪等3个老乡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家乐及民宿生活污水治理。 |
900 |
2021 |
2025 | |||
42 |
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新建日处理规模为1000吨的打通大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 |
2200 |
2021 |
2025 | ||
43 |
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新建日处理规模为1800吨郭扶高庙污水处理厂及12.8公里配套污水管网。 |
3200 |
2021 |
2025 | ||
44 |
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新建日处理规模为500吨的横山清风场片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约20公里。 |
1500 |
2021 |
2025 | ||
45 |
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
新建三角乐兴污水处理站,日处理规模为1000吨,污水管网约27公里。 |
2300 |
2021 |
2025 | ||
46 |
区农业农村委 |
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配套设施整改,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85%以上。 |
5000 |
2021 |
2025 | ||
47 |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工程 |
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
区农业农村委 |
建设日处理能力20吨、应急处理能力达60吨的无害化处理中心,建立覆盖全区病死畜禽收集体系。 |
5000 |
2021 |
2022 |
48 |
区水利局 |
建设一批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一批规范化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网,有效提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条件。 |
25000 |
2020 |
2025 | ||
49 |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
自然生态保护工程 |
区林业局 |
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科学编制总体规划,开展保护地勘界定标。 |
600 |
2021 |
2025 |
50 |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程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
500 |
2021 |
2025 | |
51 |
湿地保护工程 |
区林业局 |
打造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科普宣教设施、科研监测系统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 |
500 |
2021 |
2025 | |
52 |
国土绿化提升工程 |
区林业局 |
巩固“十三五”期间国土绿化、退耕还林、营造林成果,实施人工造林2000亩、退耕还林质量提升3万亩、森林抚育7000亩,确保森林覆盖率达到55%。 |
1000 |
2021 |
2025 | |
53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区水利局 |
实施南部四镇饮用水源工程建设:包括打通镇、石壕镇、安稳镇、赶水镇饮用水源工程建设。 |
5000 |
2020 |
2025 | |
54 |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 |
区经济信息委、打通镇、石壕镇、安稳镇、赶水镇 |
推进关闭煤矿矿井水治理,完成3个煤矿矿井废水达标整治。 |
500 |
2021 |
2025 |
55 |
打通镇、安稳镇、石壕镇 |
推进金鸡岩洗选厂及打通一煤矿、石壕煤矿、渝阳煤矿等关闭煤矿煤矸石堆场的整治。 |
5000 |
2021 |
2025 | ||
56 |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
区水利局 |
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石漠化治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退耕还林项目和荒山荒坡造林项目、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和土地整治项目,全面完成市级下达水土保持治理任务。 |
2000 |
2021 |
2025 | |
57 |
关闭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33公顷。 |
2000 |
2021 |
2025 | |
58 |
生物多样性调查 |
区生态环境局 |
开展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
200 |
2021 |
2025 | |
59 |
环境风险防范重大工程 |
垃圾场治理及设施建设工程 |
区城市管理局、南州城市管理服务公司 |
实施街镇生活垃圾收储转运及垃圾场治理工程,在21个街镇建设生活垃圾二次分拣站,新建7座生活垃圾转运站等。实施建筑垃圾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场渗滤液二期工程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 |
38000 |
2021 |
2025 |
60 |
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场项目 |
高新区管委会 |
对工业园区一般固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进行技改。 |
200 |
2021 |
2025 | |
61 |
环境风险防范重大工程 |
华强磷石膏综合利用处置工程 |
区经济信息委 |
完成150万吨磷石膏综合处置。 |
5000 |
2021 |
2023 |
62 |
应急及风险防范设施建设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善风险企业应急处置设施建设。 |
1000 |
2021 |
2025 | |
63 |
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项目 |
高新区管委会、区生态环境局 |
推动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建设,北渡组团占地360亩,对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填埋。 |
50000 |
2021 |
2025 | |
64 |
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
区生态环境局 |
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一源一案一图”。 |
300 |
2022 |
2025 | |
65 |
区生态环境局 |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设备、监测设备及应急物资配置。 |
600 |
2021 |
2025 | ||
66 |
綦万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工程 |
区城市管理局 |
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其配套收运系统工程,设计日处理垃圾能力为1000吨,服务范围包括綦江、万盛等区县。 |
35000 |
2021 |
2022 |
67 |
餐厨垃圾治理工程 |
区城市管理局 |
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有效处置綦万两地餐厨垃圾。 |
500 |
2021 |
2025 | |
68 |
跨界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
永盛公司 |
实施永丰河环境治理工程,实施永丰河河道生态护岸工程、步道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以及湿地工程,治理长度约22.8公里。 |
50000 |
2022 |
2026 | |
69 |
綦万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
跨界河流综合整治工程 |
区水利局 |
实施蒲河干流及跨境支流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对蒲河干流及跨境支流水系进行整治。 |
20000 |
2022 |
2028 |
70 |
庆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
永盛公司 |
新建庆江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该项目位于永城镇,日处理规模为5000吨,新建污水管网30公里。 |
5000 |
2021 |
2023 | |
71 |
永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
永盛公司 |
新建永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生活污水),日处理规模为5000吨,新建排水管网40公里。 |
9000 |
2021 |
2023 | |
72 |
庆江垃圾处理站建设工程 |
永盛公司 |
新建一座日处理量约500吨的垃圾处理站。 |
2000 |
2022 |
2023 | |
73 |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 |
智慧水务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建设监测监控体系、数据管理中心、软件应用系统及运营管理会商中心等配套设施。 |
5000 |
2020 |
2022 |
74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
区农业农村委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
1500 |
2021 |
2025 | |
75 |
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 |
区生态环境局 |
对照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标配,2020年版)》,执法支队基本装备配备达到市级标准。配备个人执法单兵装备并保障网络运维,实现执法信息化。 |
300 |
2021 |
2025 | |
76 |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程 |
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 |
区生态环境局 |
实施实验室Limis系统建设。 |
300 |
2021 |
2025 |
77 |
区生态环境局 |
实验室常规分析设施设备、现场监测及应急能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环境质量控制体系与能力建设、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等。 |
1000 |
2021 |
2025 | ||
合计 |
73288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