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綦江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科学的地价管理体系,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办〔2021〕14号)等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綦江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准地价是政府管理和调控土地市场的基本手段,是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制定土地税费、核实土地资产收益的主要依据,各单位应当认真执行。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本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基准地价使用说明一并公布执行。
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册
2.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3.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商服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4.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工业仓储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5.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
级别及基准地价图
6.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使用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
4.重庆市綦江区集体工业仓储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