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 神,全面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认识爱国是核心、卫生是根本、运动是方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经验和做法,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强化大数据应用和法治化建设,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全民健康水平,为实现健康中国綦江行动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公共卫生设施不断完善, 城乡环境面貌全面改善,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卫生镇村覆盖率持续提升,健康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广泛开展,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普遍形成,爱国卫生运动传统深入全民,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基本建立,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三、加强公共卫生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一)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文明在行动·綦江更洁净”活动、城市品质提升行动、村庄清洁行动,补齐公共卫生环境短板。城市重点抓好老旧居民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建筑工地、棚户区环境整治,治理居民小区饲养家禽家畜,加强交通运输工具日常消毒。农村全面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排乱泄、乱涂乱画,消除垃圾围村、围田、围塘、围路。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做好功能分区和布局,取缔禁止区域的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实现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加强小餐饮店、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治理生态环境系统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扩大环境影响健康监测,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状况评价。
(二)大力推进垃圾污水治理。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垃圾分类政策鼓励、宣传教育等,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到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98%以上,所有街道(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加快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其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梯次推进农村集中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农膜回收利用力度,推广有机肥、配方肥以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污水处理,规范医疗废物贮存设施建设和管理。
(三)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扎实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卫生厕所,强化管理维护,逐步扩大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推进学校厕所改造建设,推动旅游景区厕所提质升级,将医疗机构厕所纳入“美丽医院”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城市公共厕所提质增量,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客运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改造,规范管护使用。
(四)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依法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完善从水源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全过程监管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以及人口分散区域的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和范围。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和水质检测,推进老旧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五)科学开展防制病媒生物。压实全区各街镇各单位防制病媒生物工作责任。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建立病媒生物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制定防制方案。坚持日常防制和集中防制、专业防制和常规防制相结合,积极开展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除“四害”孳生环境治理。根据传染病流行规律,适时实施统一灭蚊、灭蝇、灭鼠、灭蟬螂活动,防止鼠疫、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疾病传播流行。加强病媒消杀队伍建设,提升病媒生物防制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强化健康知识科普,推进健康生活方式
(一)培养文明卫生习惯。深化“吃得文明”主题活动,以家庭为基础,以单位食堂、餐饮企业为重点,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等无烟环境建设,到2022年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基本建成无烟机关。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卫生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以“小手拉大手”促进全社会形成文明卫生习惯。开展“你文明、我点赞、共践行”活动,形成约束有力的社会监督机制,坚持不随地吐痰、 正确规范洗手、室内经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 注重咳嗽礼仪、推广分餐公筷、看病网上预约等好习惯,促进文 明卫生习惯长效化。
(二)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力度,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科普进村镇、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大力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素养促进等行动,持续巩固健康促进区创建成果、健康中国巴渝行等活动。持续宣传推广《重庆市民健康公约》,养成戒烟限酒、适量运动、合理膳食、心理平衡健康生活方式,有效预防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开展敬老月、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宣传、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儿童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等活动。落实《重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重庆市綦江区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防控。依托“青少年之家”“社区梦想课堂”,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科普。利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手段,开展参与式健康活动, 推广使用家庭健康工具包。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落实工间操,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日”。到2025年,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0%以上。
(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道德实践养成,推动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低碳生活方式等知识宣传,推动公众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开展生态文明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医院、进交通、进商场、进酒店、进工地、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实施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 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的生活方式。倡导珍惜水、电等资源能源, 树立爱粮节粮等意识,拒绝“舌尖上的浪费”。推行“慢行+公共交通”为主体的慢行交通发展模式,优化公交线路。倡导使用环保用品,推动塑料产品替代和限制使用,加快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餐具等的限制禁止工作,解决过度包装问题。
(四)促进群众心理健康。加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传播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乐观积极的理念和相关知识,引导形成和谐向上的家庭和社会氛围。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三级平台建设,在区县、街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健全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强化传染病、地震、洪涝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的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促进。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五、深化社会健康管理,夯实健康綦江基础
(一)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按照国家(市级)有关规定,采取评比、表彰等措施,积极开展国家(市级)卫生城镇创建,提升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改进评审方法,优化评审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技术,提高评审工作时效。落实长效管理,完善退出机制,提高创建质量。到2025年,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
(二)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有关部门要围绕新时代主要健康问题,大力推进健康城镇建设,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制定出台并不断完善城市卫生健康、法治、 教育、社会保障、交通、食品、药品、体育健身、养老服务等各领域的综合策略和干预措施。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和城市人口密集特点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疾控机构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传染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推动建立定期人群健康因素评价制度,落实健康风险防控。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各地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全力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三)不断加强健康细胞建设。根据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引导和规范健康细胞建设,促进全社会健康环境改善、健康服务优化、健康教育普及和健康行为养成,构建健康中国建设的微观基础。2025年,建成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各2个,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样板, 发挥带动作用。
六、创新爱卫工作方式,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一)提高能力建设。完善区级爱国卫生工作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技术指导、政策咨询和宣传引导。加强《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实施“智慧爱卫”工程。加强爱国卫生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统筹谋划、协调动员、科学管理等能力水平。
(二)强化社会动员。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融合, 建立平战结合的全社会动员机制,强化街镇和村(社区) 公共卫生职责,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建立社会卫生员制度,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以基层爱国卫生工作人员为主,以计生专干、专业社会工作者、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等组成的兼职爱国卫生队伍为辅,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三)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开展爱国卫生志愿者服务。依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推广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活动及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七、强化组织领导,筑牢爱卫基石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统筹谋划。进一步强化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在部门设置、职能调整、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把爱国卫生运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街镇 、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蕴含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健康强国理念。将爱国卫生知识纳入学习强国、干部培训内容。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选择群众关注的健康热点问题,充分运用信息化、“互联网+”等手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畅通社会和公众监督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强督促指导。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区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绩效评价,将爱国卫生工作绩效作为区对街镇相关专项资金分配的参考因素。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作出重要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滑坡的给予批评并督促整改。
附件:綦江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任务分工表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綦江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任务分工表
任务项目 | 主要举措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加强公共卫生设施 建设,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 综合整治城乡环境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加快推进垃圾污水治理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供销合作社,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
大力开展厕所革命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
持续巩固饮用水安全 | 区水利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
科学防制病媒生物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
加强健康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估方式。 | 养成文明卫生习惯 | 区委宣传部 |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
任务项目 | 主要举措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加强健康科普,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估方式。 | 践行绿色环保理念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委宣传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通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促进社会心理健康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
加强社会健康管理, 筑牢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基础。 | 深化卫生城镇创建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广泛开展健康城市建设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区文化旅游委、区医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
持续加强健康细胞建设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教委、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
加强工作方式创新, 全面提升管理能力。 | 加强能力建设 | 区卫生健康委 |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创新社会动员 | 区委宣传部 | 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 |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 区卫生健康委 | 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