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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依法科学精准有序做好全区春运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各街道办事处、各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25号)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依法科学精准有序做好全市春运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科学精准有序做好全区春运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市级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底线思维,采取更加精准的防控举措,进一步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防火墙”。

二、规范防控要求

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做到“六个不”,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不对市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不对市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期限。要规范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举措,不能随意扩大涉农地区范围、人群范围、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等。要杜绝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切实际、简单粗暴搞“层层加码”“一刀切”式的落实,不能把“倡导”“引导”事项一刀切转为“严禁”。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精准科学防控

(一)重点人员管控措施。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在2021128日至38日期间,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流动;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春运期间原则上不流动,如确需出行,须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人员春运期间省际、市际出行,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低风险地区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以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当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其他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在符合出行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为群众出行提供便利。

(二)外地来綦返綦人员管控措施。对符合规定出行条件的外地来綦返綦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得进行隔离。从市外中、低风险地区返回农村地区的,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返回城市地区的需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三)市内人员流动管理措施。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要求执行。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组、有关区级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精准规范落实各项措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家、市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清理相关政策措施。对不符合国家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的,要立即整改。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自查自检和监督检查机制,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及时纠偏,确保各项举措科学精准落实到位。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将密切关注各街镇各部门政策执行情况,对执行政策不符合要求,简单粗暴采取“层层加码”“一刀切”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做法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25

(联系人:熊小娟,联系电话:48652618


附件下载:

綦肺炎组综合办[2021]3号:关于依法科学精准有序做好全区春运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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