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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成立流调溯源、 核酸检测专项工作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发〔2021〕1号)、《关于增设专项工作组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成立专项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调溯源组

 责任领导:雷瑞宏   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綦江通发办、各街镇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监测预警、公共场所监测、冷东食品监测工作,开展风险研判,多部门联动,利用数字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追踪,对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管理,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网络直报,坚持人员、物品环境检测同步,核酸、抗体检测同步,基因测序同步,全力查清每一起聚集性疫情源头和传播链条;根据流调分析结果等提出管控措施建议,科学分类精准防控;组织开展多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培训和演练。流调溯源组下设区流行病学调查专家咨询组。疫情防控组原承担的流行病学调查职责相应调出。

 二、核酸检测组

 责任领导:雷瑞宏   区政府副区长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成员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直属机关工委、区财政局、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林业局、各街镇

 工作职责:发生本地疫情后,需要大规模人群采样时,负责人员组织动员、场地安排、专业力量调配、人员采样、核酸检测及结果反馈;负责大规模人群采样各类应急准备,包括对医疗、疾控、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人员培训和采样设置、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准备、应急演练等;负责督促指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样本的实验室检测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共检测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转等。

 三、其他事项

 (一)核酸检测组成立后,与疫情防控组合并开展工作。疫情防控组在原有工作职责基础上,承担核酸检测组工作职责。

 (二)区卫生健康委要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加强指导督导,确保工作落地落细;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牵头单位统筹安排,全力配合做好专项工作组相关工作。各街镇要按照全区工作安排,落实属地责任,组建工作专班,全力做好辖区流调溯源和核酸检测相关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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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綦肺炎组综合办[2021]1号:关于成立流调溯源、核酸检测专项工作组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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