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綦江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等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綦江府办〔2020〕56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綦江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
小组等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綦江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等2个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綦江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芳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万顺其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国资委、区林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烟草局单位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重庆市綦江区社区矫正委员会
主 任:雷德环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常务副主任:杜永平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副 主 任:王笔戈 区委机要保密局局长
陈 智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智强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安 林 区司法局局长
成 员: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
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
健康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妇联、
各街镇等单位分管负责人。
綦江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议事协调机构要加快健全完善工作规则,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履行职能职责,做好日常沟通服务,充分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今后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及成员因职务变动、调整,不再单独发文进行明确,由承担相应职务的领导或负责人自行承接担任。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