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2020年第一批下放街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綦江府办发〔2020〕20号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綦江区2020年第一批下放街镇经济
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19〕51号)文件精神,参照《重庆市依法明确“可委托乡镇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我区形成了《綦江区2020年第一批下放街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以下简称《权限目录》),已经区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遵照执行。
《权限目录》涉及的82项行政权力全部采用委托方式下放。一要完善委托备案手续。委托的区级相关部门应当与受委托的街镇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责任、义务,并及时将委托协议报送区司法局备案。二要顺畅权力下放承接。区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好各自领域内的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权力事项有序有效下放;各街镇要尽职履责做好权力承接,明确承接机构人员、运行规则程序等,发挥好贴近群众、就近管理优势,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三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区级相关部门要坚持放权不卸责,明确监管措施,细化监管流程,落实监管责任;各街镇要按规定推进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规定,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要建立评估长效机制。形成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街镇定期将承接权力事项的运行情况报送区级相关部门,由其对实施效果动态评估;各区级相关部门和街镇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将在半年后听取《权限目录》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情况的专题汇报。
附件:綦江区2020年第一批下放街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