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文化体育经营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通知
綦肺炎组办发〔2020〕39号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文化体育经营场所有序
恢复开放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5月18日区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现就文化体育经营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电影院,KTV、网吧、室内游艺场所等文化娱乐场所,游泳池等体育健身场所在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有序复工营业。
二、实施时间
2020年5月22日零时起。
三、相关要求
各街镇要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辖区文化体育经营场所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落实属事责任,加强对文化体育经营场所落实疫情防控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各文化体育经营场所业主要按照《綦江区文化体育经营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详见附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綦江区文化体育经营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指南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21日
附件
綦江区文化体育经营场所恢复开放
疫情防控指南
1.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岗到人。
2.加强员工管理。做好员工防疫及安全培训,做好每日岗前健康监测、职工个人防护、减少员工聚集。
3.做好场所通风消毒。每日对营业场所、公共区域进行2次全面消毒。网吧实行“一客一消毒”、歌舞娱乐场所实行“一轮消费一消毒”。保持场所通风,空调、新风系统定期消毒。
4.落实消费登记和限流措施。消费人员进入场所必须戴口罩、量体温、亮健康码、实名登记。各场所限制接待人数为核定接待量的50%,网吧、影剧院隔位就座、保持距离。消费人员拒戴口罩和体温异常的,应拒绝其进入。
5.鼓励线上服务。鼓励推广在线预约购票和在线支付,尽量减少接触和排队聚集。
6.加强安全和防疫宣传。利用LED、提示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和防疫知识,提升员工及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