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地区来綦返綦人员排查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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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肺炎组办发〔2020〕20号
重庆市綦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地区
来綦返綦人员排查管理的通告
全区广大群众: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进入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地区来綦返綦人员排查管理,经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凡市外来綦返綦人员,特别是有湖北、武汉等重点地区旅居史、生活史、工作史、经过史的人员,必须24小时内向所在单位、社区、疫情防控部门如实登记报告,在规定时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依法从快从严惩处。
二、重点人员必须自觉接受卫生健康等部门登记问询、检测检验、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三、积极发动群众对重点地区来綦人员未按规定登记报告等情况予以举报,各街镇第一时间对举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报经区委政法委认定,如内容属实且尚未掌握的,给予200—500元奖励。
特此通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