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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壕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壕府发〔201995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壕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站、所、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壕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

                                                                     20191224

 

石壕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綦江区燃放办《印发綦江区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綦燃放办发〔2019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目标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保障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秩序安全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全面抓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以充分发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自行组织的看护作用,充分发挥属地的组织作用,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的监督作用等四个作用为依托,以规范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八个环节为重点,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全镇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为工作目标,力求通过共同努力,保障全镇人民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分管应急工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的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应急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镇应急、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有关人员组成,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订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划定禁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点设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社区)职责

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的工作原则。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主任、综治专干是具体责任人。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专栏、标语等宣传手段,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三)办公室职责

各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人民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石壕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重庆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

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杜绝经销无生产企业名称、无生产地址、无燃放说明的烟花爆竹产品,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镇卫计办:负责制订全镇烟花爆竹突发事故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打通学区:负责组织开展本镇中小学生燃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要在各学校周边设置禁放警示标志、悬挂宣传横幅,并负责管理。

镇政府专职消队、应急办:负责做好相关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

其他相关办公室和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201912月下旬)。镇政府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检查整治(即日起至20201)。各村(居)、镇属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开展对本地区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阶段:宣传教育(201912月中旬至20201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020124日(农历腊月三十)至28日(农历正月十五),各单位要以此为重点,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02028-15)。总结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存在的不足,为下一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四、工作措施

当前,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镇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和伤亡事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一)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强化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日常巡查和安全监管,应急办依法合理规划、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于20191231日前完成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

(二)加强清理整治,严查违法行为。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办公室要强化烟花爆竹储存仓库、零售网点的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产品流向管理,严禁销售非法、伪劣、超标产品及重庆市规定禁放的产品,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滋事肇事。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省市县边界地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房屋、闲置厂房、院落等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加大道路运输盘查力度,有效堵塞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渠道。

(三)开展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2020年春节前,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排查本地区的加油(气)站、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危化产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地下管线和下水道,有效清除城乡棚户区、露天平台、开放式阳台、农村房前屋后等部位的可燃物。对排查中发现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及时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四)依法划定区域,强化现场巡控。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于2020110日前,要结合《重庆市綦江区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告》及本辖区实际情况,划定本地区的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2020124日前,完成有关单位、区域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2020124日至28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开展街面、小区和大院巡逻;每个销售点应落实1—2 人专门看护,严禁在零售点燃放烟花爆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应急办指导监督限放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自备消防力量并进行消防灭火演练。

(五)强化主体宣传,注重教育引导。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为主题,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节前以《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禁放限放规定、打非举报电话、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安全燃放知识、购买正规产品、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回收剩余产品为重点。2020116日为全镇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岁末年初是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要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立即报告相关职能办公室,镇相关职能办公室和单位要围绕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重点环节,以打非治违为抓手,隐患排查整治为牵引,认真落实五个一工作(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会议、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镇纪检监察室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情况。各村(社区)、镇属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春节期间值班任务,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及时、规范上报相关信息。有重特大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电话:4874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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