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綦江区石角镇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属相关部门:
《綦江区石角镇林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綦江区石角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展林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9〕67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江委办〔2019〕5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森林(湿地)资源管理,创新管理机制,切实构建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结构,决定在全镇开展林长制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以增加森林数量、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为目标,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长制责任体系,不断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加快推进“四区一城”建设奠定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力争早日把石角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统一。
——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区域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管,责任到人。
——坚持依法依规、创新机制。严格管控森林,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立足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定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好重点、关键区域,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建立健全国土绿化、资源管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考核纪律,严格奖惩,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实施范围
全镇范围,以林为界建立林长制。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管理体制
1.全力推行林长制工作,切实保护好全镇森林资源。12月底前,出台石角镇林长制工作方案,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做到森林有人管、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担。
2.强化巡山护林,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镇级林长每月至少巡查一次、村级林长每周至少巡查一次,落实巡查监管责任。
3.强化执法,严肃整治涉林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一是建立镇属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建立信息共享、反馈及时、共同管理等机制;二是全面清理整治涉林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曝光力度,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
(二)注重统筹规划,确保林业可持续发展
明确目标,编制林业保护和发展利用规划。我镇要结合辖区实际编制林业保护和发展林业规划,科学分类,切实保护好自然保护地资源,强化部门联动,协调各方,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全面形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自然保护地工作格局,切实有效地保护好我镇自然保护地资源。
(三)实施“增绿增效”工程,有效实现富民增绿
1.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坚持全面绿化与重点建设相结合,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相结合,生态美与产业兴、百姓富相结合,全面推进造林绿化。新(改)造林1万亩,新(改)建四旁植树400亩,至2020年底,森林覆盖率达50%。
2.探索多渠道筹资发展林业产业。倡导“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鼓励农民自主经营,发展家庭林场、“森林人家”,开展林下种植养殖、发展特色经济林及绿化苗木等,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四)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屏障
1.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按照林业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林地、森林、湿地红线管控,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2.强化森林火灾预防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森林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三是加大森林火灾视频监测系统建设力度,尽快实现重点林区视频监测全覆盖,逐步形成“人防、物防、技防”预防体系。
3.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保持枯死松树常年监测清理、松材线虫病检疫监测制度,努力清除松材线虫病,保护松林安全。
4.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实行古树名木挂牌管理,动态监测,专人看护,切实保护好我镇古树名木资源。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确实有效保护好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
(五)积极探索,创新森林管理机制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加强各级森林资源监测、核查、监管与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管责任制度和奖惩机制,将森林资源发展情况作为离任领导干部自然资源审计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与奖惩,切实增强各级森林资源保护意识。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1.镇级林长制组织体系
镇负责实施辖区内林长制工作。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级林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余班子成员担任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所联系村林长制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林长制工作,定期开展森林(湿地)资源巡查,组织开展林业保护和发展规划利用的编制;负责组织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植树造林等林业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2.村级林长体系
村级林长由村书记、主任担任林长,组织落实辖区内林长制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在责任区内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保护日常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协调解决本村内林长制实施具体问题;教育和引导村民履行森林、湿地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生态资源;及时向上级林长报告有关森林资源管理情况。
(二)设立镇林长办公室
1.办公室设置:镇林长办公室设置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主要负责人担任。
2.成员单位: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同时落实1名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林长制工作具体联络员,
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利用广播进行林长制工作宣传,积极开展林长制方案的编制,召开全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5月31日,在全镇范围推行林长制试点工作,全面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系。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总结前期林长制试点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主动查漏补缺,不断完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镇林长制工作协调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副组长,镇林长办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林长制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镇属相关部门、各村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林长办巡查、林长督查、纪监委问责等形式推进林长制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依法依规,执纪问责。采取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方式提高森林防火和林业执法成效。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党政干部严肃问责,对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查处。
(四)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整合利用国家项目资金、扶贫专项资金、上级扶持资金,为林长制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大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宣传林长制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森林及湿地分布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注明林长职责、森林湿地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附件:1.石角镇镇级林长及牵头部门安排表
2.镇林长办公室及责任部门主要职责
附件1
序号 |
镇级总林长 |
镇级林长 |
责任部门 |
联络员 |
备注 |
1 |
李吉彬 杨宗碧 |
刘德松 |
经发办 |
石崇刚 |
|
2 |
钟静 |
党政办 |
彭丽 |
|
|
3 |
杨旸 |
纪委 |
张存凤 |
|
|
4 |
王乾旭 |
应急办 |
赵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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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黄代劲 |
财政办 |
李家祥 |
|
|
国土所 |
唐贵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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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文仁余 |
农业服务中心 |
张开鹏 |
|
|
7 |
李如意 |
规建办 |
范征 |
|
|
8 |
罗力凡 |
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
陈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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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甯中利 |
党群办 |
罗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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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镇委 |
陈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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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李定兵 |
文化服务中心 |
李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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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田纲 |
派出所 |
田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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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镇林长办公室及责任部门主要职责
一、镇林长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林长制工作,按照区总林长、区级林长和镇级林长的指示和批示精神,拟定并分解林长制年度目标任务,督促、检查林长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组织考核;督办群众举报案件;承办镇级林长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林长办公室专题会议;建立林长制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和预警机制;对接区对镇有关林长制的考核工作。
二、镇责任部门主要职责
(1)镇党政办:负责联系协调各部门和林长制后勤保障工作。
(2)镇纪委:负责林长制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3)镇党群办:负责将林长制工作纳入镇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
(4)镇文化中心:负责对林长制工作机制、运行模式、先进经验及建设成效等进行宣传报道;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开展森林保护和教育活动。负责协调指导林区内宗教活动场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我镇全域森林旅游的规划设计,牵头实施项目建设。负责完善森林旅游产品和设施,保护提升森林景观。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负责协助制定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
(5)镇经发办:负责将森林资源保护等林长制实施的主要任务纳入石角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有关重点项目纳入镇级重点项目范围予以推进,并争取国家有关政策、资金支持;负责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落实自有树木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
(6)镇财政办:负责争取区级专项资金,协调落实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并监督资金使用。
(7)镇派出所:负责协调指导、打击涉嫌非法侵占林地、非法运输木材(疫木)、贩卖野生动物、破坏生态环境方面等犯罪行为。
(8)镇国土所:负责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按年度完成目标任务。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依法严格控制林地(湿地)征占用及审批。负责将重点绿化及湿地保护工程纳入城市相关规划。
(9)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负责开展生态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按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内森林资源的修复与保护,加强城区园林绿化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园林绿化景观的行为。加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森林(湿地)保护。负责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的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以及绿化的管理与保护。
(10)镇规建办:大力实施城市提升行动,加强辖区公园和绿地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镇应急办:负责国省县道等公共交通区域绿化管护和污染整治;负责相关项目建设后的生态资源修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森林火灾扑救。
(12)团镇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志愿活动。组织和领导镇村两级团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资源、绿化区域保护活动。
(13)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经果林、农田农网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动态监测;组织各类涉林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及采伐管理;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做好林区内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做好森林的病虫害监测、防治及湿地保护等工作。牵头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接受区林长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领导。落实镇级林长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本镇林长制的组织实施。负责林长制工作日常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向镇级林长办公室报告本镇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办镇林长会议,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负责编制镇级林长制方案。制定本镇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并具体组织林长制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