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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石角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石角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石角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1224

 

 

石角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杨宗碧任组长,副镇长王乾旭、派出所所长田纲任副组长的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负责具体实施和统筹协调工作。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禁放氛围。各村(居)、镇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即日起启动全镇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广播、板报专栏、标语等多形式,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1.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利用公告、广播、板报专栏、标语等多形式进行宣传。在202011日(元旦)、124日(除夕)和28日(元宵)利用政府短息平台向辖区群众发送公益和禁放提示短信。

2. 三江学区负责组织各学校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同时,要在各学校周边设置禁放警示标志、悬挂宣传横幅,并负责管理。

    3. 镇属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要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要在危爆物品从业单位、车站、桥梁、医院、输变电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保护设施的重点部位设置禁放警示标志、悬挂宣传横幅,最大限度提高禁放限放知晓率。

4. 各村(居)要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在本辖区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放警示标志,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5.2020116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应急办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积极参与。

(二)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源头管控。一要严格经营许可初审。对燃放区,镇应急办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严格零售点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二要严格运输监管。派出所、交安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把道路运输关。三要严把产品质量。区供销合作社要做好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

(三)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居民老旧住宅等场所,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要依托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要严查非法燃放。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四)压实管控责任,强化应急准备。各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石角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应急办和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能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卫健办要组织石角、蒲河中心卫生院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五)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安委会要定期召开调度会,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深入一线指导,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抓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跟踪检查等工作,确保本辖区和本行业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措施,除《条例》和《通告》已明确的禁放区外,各村(居)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在2020110日前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放范围、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三)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期间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春节期间值班任务,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及时、规范上报相关信息。有重特大情况及时上报镇政府。电话:48250001   

 

附件:1.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2.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附件1

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规定,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新《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村(居)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强化燃放秩序维护。加强本辖区春节期间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居民小区等安全看护工作,明确看护人员、看护职责和措施,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准备。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板报专栏、标语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条例》和《通告》,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等,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四)强化安全监管。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安全情况巡视和检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措施,及时查处非法生产、运输、销售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行为。

(五)落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石角镇安委会关于印发石角镇2020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 工作不落实引发重大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村村民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19         

附件2

2020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社会宣传标语

 

1、守禁放新规,树文明新风!

2、守禁放新规,做文明市民!

3、严守禁放规定,预防火灾事故!

4、遵守禁放规定,欢度新春佳节!

5、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烟花禁放你我支持!

6、守护重庆蓝天,你我共同参与!

7、何须爆竹辞旧岁,共享环保迎新春!

8、爆竹燃放少一点,清新空气多一点!

9、减少爆竹燃放,倡导文明新风!

10、减少一次燃放、洁净一方空气、增加一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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