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角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角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石角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角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角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村(居)、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角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3日
石角镇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效能,按照市、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区安委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綦江府安委发〔2019〕25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施行执法检查“三部曲”,增强执法监察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杜绝较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的发生,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计划
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
(二)分级履行职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综合监管、行业监管相互衔接,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单位相互协同,落实具体监督检查任务。
(三)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四)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三、监督检查重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9.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
(一)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
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单位按照依法治安的基本要求,严格执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三部曲”工作方法和基本程序要求,全面实施以计划为导向的监督检查,转变监管执法方式,用监督检查计划统揽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
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镇机关各办公室、有关单位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三)严格履行监督检查法定职责
监督检查计划是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具体活动,也是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的基本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时,已经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的,应当作为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依据。
附件:1. 2020年度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 2020年度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 2020年度市场监管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 2020年度卫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 202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6. 2020年度党群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7. 2020年度民政社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8. 2020年度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9.2020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0.2020年度经发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1. 2020年度规建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2. 2020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3.2020年平安建设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附件1
2020年度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按照市、区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区安委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綦江府安委发〔2019〕25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行业监管形势稳定。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行业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零死亡。
(三)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普遍下降,安全条件极大改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止用人单位出现群发、频发职业病事件
(五)监察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不发生一起因被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导致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变更的案件。
二、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安全监管人员8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4人,4人无行政执法证。
(二)检查工作日测算
1. 总法定工作日:250天×4人=1000天
2.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000- 72-246=682天
3. 其他检查工作日共72天,包括:
(1)实施烟花爆竹行政初审:20天
(2)协助上级部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2天
(3)协助上级部门安全生产举报查处:6天
(4)协助上级部门职业健康事故和举报查处:2天
(5)参与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12天
4.非检查工作日246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44天
(2)病假、事假:18天
(3)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6天
(5)参加党群活动:24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非煤矿山企业
全镇共有非煤矿山企业1家(綦江石角回伍页岩砖厂),綦江石角回伍页岩砖厂安全生产状况较好,达到三级标准化企业。
(二)危化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我办直管的危化储存经营(加油站)1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常年22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主要分布在我镇5个片区,其中:石角片10家、蒲河片6家、瀛坪片2家、新民片3家、瀛山片1家。
(三)机械、纺织、食品等工贸企业
列入本年度工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企业有5个(分别是宏洋齿轮、创业制鞋、香传食品、雅香居食品、玉福华竹笋)。其中机械企业1个,纺织1个,食品加工3个。这些企业有一部分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有的设施设备老化,有的存在危险源、危险作业“两危”场所,有的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有的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和危化使用等重点环节。
(四)综合监管方面
对34个村(居)、镇13个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依法开展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综合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我镇非煤矿山已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按照每月一覆盖的监管原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2.2019年度对加油站日常监督检查每月覆盖一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常年22家,淡季每季度日常监督检查1次,旺季(次年1月、2月)每月日常监督检查1次。
3.工贸企业:对列入监督检查的工贸企业拟平均每月度日常监督检查2家(次)企业,每季度拟对列入监督检查的工贸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次,全年对拟辖区内工贸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一次。
检查重点。一季度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督指导企业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二季度,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检查以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申报、风险防控等。三季度,结合高温季节特点,检查以企业高温作业、“两危”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监管监控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强化企业现场执法。四季度,以安全培训教育为重点,检查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检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情况。
4.道路交通:每周至少2天、每逢赶场天、重要节假日开展上路执法检查,主要领导带队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分管领导带队检查每旬不少于2次。
(二)专项督查检查
镇安委会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安排部署,按照标准化企业“回头看”、工贸企业涉尘防爆、有限空间、特种作业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
(三)随机抽查检查
镇安委会办公室对34个村(居)、镇13个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每季度随机抽查1家。
附件2
2020年度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4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区委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预防为主,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围绕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监察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全镇水利、环保、公路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行业监管形势稳定。采砂船、渡船、农村人饮、病险山坪塘整治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零死亡。危险化学品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施工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
三、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安排
(一)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我中心在岗人员6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0人,6人无行政执法证。
(二)监督检查安排
时间:每月抽2-3个工作日
巡查范围:石角镇各村(社区)。
四、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小(二)型水库。全镇共有小(二)型水库10座,现正常蓄水,运行状况良好。
(二)农村人饮工程。我中心直管的农村人饮工程2处,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的水厂22个,计24处,供水能力覆盖全镇32个村。
(三)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全镇共有山坪塘513口、沟渠494处、石河堰23处,覆盖32个村。
(四)采砂船、渡船。我镇现有作业采砂船0艘,本真镇现保留渡口2处,渡船2只,船体状况良好,但证照不齐。
(五)工业企业、养殖场、集中式饮水源。全镇34个村(社区)。
(六)公路建设与养护。今年新修公路8条,13.13公里,本镇已建成公路247条,449.445公里。在建设和管理养护过程中,施工方和各村应加强日常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公路建设和养护过程中的责任,确保公路建设和养护期间无大小事故发生。
五、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一)在建水利工程项目
一是查建设程序是否到位。二是查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是否满足达标。三是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四是查安全度汛应急预案制订情况,以及预案拟定的各项措施、责任的落实情况。每季度1-2次。
(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包括各类水库、堤防、山塘、主干渠、泵站、河道等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防汛保安责任人、防汛应急预案、防汛器材、抢险队伍落实情况。每季度1-2次。
(三)农村人饮工程
按照区水质监测中心时间安排,定期对各个水厂水质状况和原水情况进行抽检。
(四)采砂船、渡船
我镇现有作业采砂船0艘、渡船2艘,半年检查1次,逢重要节假日,节前检查一次。
(五)环保
每月不定期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养殖场、集中式饮水源督促、检查,并做好台账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六)公路建设和养护
每月定期督促并检查各村道路路面行车状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村安全标识标牌状况,汛期及时收集各村道路的水毁情况,协助各村做好公路水毁抢险修复工作,并做好台账和检查记录。约定好相关安全责任;督促并监管道路施工现场的警示标志、标牌是否完善,严格要求施工方特殊工作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附件3
2020年度市场监管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发挥“三个作用”的要求为指导,积极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经营使用秩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镇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石角作出新的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石角辖区实际,特制定2020年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治理,突出环节监管责任,强化镇村(居)工作基础,提升全镇整体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三大”安全。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所在岗人员6名,其中:有行政执法证4人,无行政执法证2人。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食品生产企业
全镇共有食品生产企业5家,分别为綦江香传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玉福华竹笋厂、重庆市金川桶装水有限公司(已停产)、重庆市綦江区雅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垠庚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停产)。
(二)小作坊
我办协管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5家,主要分布在我镇9个村(社区),其中:回伍村2家、双树村3家、石角村2家、铺子村1家、坪上村1家、石河村1家、天平3家、石角社区1家、蒲河社区1家。
(三)副食店
我所负责监管的副食店为146家,主要分布在辖区34个村(社区)。
(四)餐饮、学校、幼儿园、养老等餐饮单位
我所负责监管的餐饮单位为69家,其中:学校(幼儿园)11家、敬老院1家、机关食堂1家、中小微型餐馆56家,主要分布在我镇双树村、砖房村、福禄村、新民村、齐雨村、铺子村、桃花村、坪上村、白云村、石角社区、蒲河社区。
(五)医疗卫生、药房、村卫生室等单位
我所负责监管的有52家,主要分布在辖区34个村(社区)。
(六)食品摊贩、一条龙
我所负责监管的食品摊贩28家,主要分布在石角社区、蒲河社区、铺子、瀛山、瀛坪5个农贸市场;一条龙17家,主要分布在10个村(社区),其中:干坝村2家、寨溪村1家、铺子村1家、显灵村1家、欧家村1家、长岗村1家、塘岗村1家、强干村1家、坪上村1家、石角社区3家、蒲河社区4家。
(七)特种设备
我所辖区内共特种设备18台,在用12台,其中:石角镇农贸市场电梯2部,綦江香传食品有限公司锅炉1台、压力容器4台,重庆市綦江区雅香居食品有限公司锅炉1台,重庆市綦江县创业制鞋有限公司压力容器2台,重庆东元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起重设备1台,綦江永跃有限公司起重设备1台,在用涉及使用单位6家。
四、工作任务
1.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贯彻国家、市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分结合,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制订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与各村(社区)和有关重点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各村(社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并对各村(社区)制订考核实施细则,做到工作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明确,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区局关于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2.加大宣传,以点带面。借助镇村(居)宣传栏、标语宣传资料、广播等载体,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对学生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的科普教育,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条块结合,不留死角。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店、副食店、学校及幼儿园食堂的巡查监管力度。加大对农村家庭宴席管理,自觉履行农村家宴一条龙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家宴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防范农户自办酒席造成的食源性中毒事故。
4.以会代训,提高业务。不定期组织召开各村(居)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式,提高食品药品协管员业务技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年至少组织辖区内副食店、食堂、餐饮、医药单位、食品生产企业 、化妆品经营单位、小作坊等单位负责人召开1次会议,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5.健全档案,完善帐册。督促各村(居)规范化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档案。组织各村(居)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小作坊、摊贩、屠户、民间厨师充分调查摸底,做好基础台帐和工作台帐,建立食品药品全程追踪安全监管网络。
6.上下联动,落实整改。扎实开展节日巡查和各项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镇市场监管所全体人员、村(居)协管员等着力加大对辖区内超市、婴幼儿奶粉、校园食堂、大中型餐饮店、农村家宴、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行业的监管力度。积极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工作安排
1月份作好上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日常食品药品监督检查、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
2月份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各村(居)、有关企业及食品药品经营户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协管员考核文件。
3月份开展辖区内小作坊、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完成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4月份开展婴幼儿乳粉专项检查工作,并对药品、餐饮、副食等食品药品行业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开展食品药品抽样送检工作。
5月份开展“五一”黄金周食品药品宣传工作,协助开展监督抽检工作。
6月份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安全协管员、生产企业经营户培训工作,开展对村卫生室和个体医生药店的专项整治工作,并对食品生产单位、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7月份做好上半年食品安全总结工作,开展夏季餐饮业、农村餐饮一条龙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8月份开展食品药品抽样工作药品检查工作,对生产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并对农村一条龙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督查,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9月份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培训活动,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10月份对各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快速检测工作。
11月份开展抽样和快速检测工作,开展药品、食品经营监督检查工作。
12月份查漏补缺,并开展冬季食品药品专项治理,完成抽样送检工作,对餐饮、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管员培训工作。迎接区委区府对我镇全年度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全面总结本年度工作,并对村(居)进行检查考核。
附件4
2020年度卫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执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依法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三个结合”执法原则,即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查处与整改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三、工作目标
(一)持续良好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零事故、零伤亡”目标。
(二)改革创新,努力打造新型服务型卫生计生,创造安全生产全民参与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鼓励全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
(四)为卫生系统营造宽松舒适的就医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我镇有两家医疗单位石角中心卫生院和蒲河卫生院。村卫生室31个,个体诊所4所,药房13个,医院2个。
五、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围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卫生行生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负责。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要严格制止并及时上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当事人和相关医疗行业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安全规程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每个季度组织一次安全会议及有关技术规程的培训。
(五)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医疗机构、危险化学品等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在安全生产检查中,要认真按照行业安全标准进行全方位检查,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勒令其整改。在整改期内,实行跟踪监督,整改期满进行逐项复查验收。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下达撤出作业人员命令书,停止其现场施工作业。隐患彻底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能生产或经营。
(六)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总结及社会评估。
(七)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安排。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方针政策精神,组织开展好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
六、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对医疗单位按照每季度监管原则进行日常安全巡查一次 ,药房、诊所、村卫生室每年一次。
附件5
2020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加强我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防范重特大道路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实际,按照“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努力促使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构建一个安全、稳定、平安、畅通的石角镇为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0年度道路交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建立交通安全联席制度。镇政府道路交通分管领导为召集人,联席会议由交安办、石角派出所、三江交巡警大队、各村居、辖区中小学为成员部门和单位,结合本部门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建立由镇交安办、石角派出所、三江交巡警大队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每月固定在石角镇选择一个赶场天在石角镇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1次。主要针对违法违章客运、货运车辆、两轮三轮摩托车、面包车等。以严厉的执法力度约束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三、规范农村劝导站管理。加大农村劝导站的管理和督导,充分发挥劝导站劝导宣传作用。督促劝导站、劝导员按照《石角镇综合劝导站管理制度》、《石角镇劝导站目标考核制度》以及劝导站工作职责有效开展劝导、宣传工作。有效规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提升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针对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观念淡薄,按照镇人民政府及区交安办的要求,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日等重点时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社会、进学校、进部门、进农村、进家庭的“五进”宣传活动。
五、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一对一监管机制。按照区交安委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全面落实由镇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社干部几级监管的辖区道路“路长制”安全监管措施。
六、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台帐管理。各村(居)要将本辖区内的机动车、驾驶员、机动车辆进行登记造册,逐一排查,对过期未年审、未购买交通强制保险的驾驶员和车辆要进行登记教育、并督促其按要求进行车辆年审和购买保险。对辖区内的人、车、路建立好的台账要及时上报至镇交安办存档管理。
七、强化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镇交安办及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要积极协调,共同开展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路损、路毁、未安装防护栏、标识标牌缺失等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区交通局报告,及时妥善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通行安全。
八、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各村委会、中小学校,要求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及时将本村本部门的机动车俩、交通违规情况、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信息上报镇交安办。当路段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值班室报告,并按照《石角镇应急处置及救援办法》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助等相关应急工作,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附件6
2020年度党群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4号)第六条的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尽职尽责”的原则,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党群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确保全镇45个辖区各基层党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村(社区)党组织
全镇共有34个村(社区)党组织,共计34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
(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我镇共有机关党组织2个,卫生系统党组织2个,派出所党组织1个,石角兽医站党组织1个。
(三)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
全镇共有5个非公经济党组织:创业制鞋有限公司党支部、鲁峡洞电力有限公司党支部、宏洋齿轮传动有限公司党支部、鑫浩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以及石角镇“个小专”联建党支部
三、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结合党建季度督查和民意调查等工作,党群办2020年计划平均每月检查4家(次)基层党组织,其中一季度检查12家(次),二季度检查12家(次),三季度检查10家(次),四季度检查11家(次),全年拟对列入执法检查计划的党组织至少全覆盖一次。 其中,对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检查由非公党建指导员牵头负责。
附件7
2020年度民政社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4号)第六条的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要求,按照“量力而行、尽职尽责”的原则,根据现有我办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紧紧围绕市、区、镇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
我办工作人员4人,均无执法证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 总法定工作日:250天×4人=1000天
2.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1000- 72-246=682天
3. 其他执法工作日共72天,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20天
(2)协助上级部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2天
(3)安全生产举报查处:6天
(4)职业健康事故和举报查处:2天
(5)参与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12天
4.非执法工作日246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144天
(2)病假、事假:18天
(3)安全宣传:24天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6天
(5)参加党群活动:24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敬老院建筑面积135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600平方米。共三层楼房,一个食堂、一个会议室。现有住房间数35间,80个床位。入住人数61人,其中47名特困人员,14名社会人员。
四、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1.对敬老院的所有场所、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月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灭火器材配置、火源管理、燃气线路及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厨房、餐厅、房间是否干净、整洁,是否存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
2.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提高认识,增强老人的安全意识。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要懂得基本消防安全常识,掌握逃生技能,彻底排查,杜绝隐患。加强食物安全,加强敬老院厨房卫生、食物卫生清洁检查,力争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做好院内五保老人,外来人员登记,同时做好五保老人思想劝导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抓好、抓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附件8
2020年度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文物保护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加强对我镇文化体育市场、文物保护单位、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我站法定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文化市场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我站将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镇辖区文化娱乐市场、文物保护单位及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经营单位、文博单位和文体活动场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系统平安稳定。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音像书店出版物市场
有石角新华书店1家,位于石角新街口(现已暂停营业);音像制品销售店2家,位于石角新街。
(二)文物保护单位
我镇共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点130处,其中区级文物保护单位3个,分别是白云观石达开题记、刘罗坪宋代石刻、上场口“播州界”石刻;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分别是回伍“木金桥”、新民村“枫香馆”民居、坪上村“霍家庄园”等,均为木质建筑,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三)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辖区共有文体广场20余处,均安装了体育活动设施,其中安装健身路径器材的有11处,因使用年限问题,需要经常检查安全隐患。
四、监督检查重点
1.证照许可情况。依法取得行业行政许可或依法应备案情况(包括工商营业执照、文化娱乐审批或报备情况等)。
2.对单位(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及操作情况。如检查监控系统、消防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及时更新;从业人员是否会使用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
3.文化经营场所依法经营情况。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发现有轻微违法违规情况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并予以制止,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依法应立案查处的依法立案查处。
4.文物保护违法行为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内及其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发生违法建设行为;是否发生擅自迁移、拆除文物保护单位或者擅自修缮文物保护单位,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文物保护单位,造成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是否发生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管检查和执法行动。镇文化站根据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对全镇辖区监管行业(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问题调集力量集中监管检查和执法。
(一)图书音像市场
按照每月1次的监管原则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非法出版物、淫秽出版物等内容。
(二)文物保护单位
所有文物点平均每季度检查1次以上,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地灾安全及人为破坏等隐患和行为。全年拟对列入检查计划的单位全覆盖一次。
(三)文体活动场所
平均每月检查3至4处,重点检查因老化、锈蚀或人为损坏而引起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更换或拆除,切实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全年拟对列入检查计划的单位全覆盖一次。
附件9
2020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充分发挥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在自然资源管理中的作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要求,根据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特制定我所2020年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实行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和分工,进一步抓好我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自然资源系统内执法监察巡查计划
1. 工作范围。
针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农用地及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2. 工作要求及计划。
(1)执法巡查职责范围及要求。
①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对工作人员的巡查范围进行分工, 工作人员按各工作范围进行巡查并建立好巡查记录、台帐,按时、准确的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动态巡查记录。
②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对批准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及时下达违法通知书,向镇人民政府送达现场监管通知书等,并制作现场勘测笔录、询问调查笔录和收集整理各类证据资料,形成调查报告上报执法监察大队审查。
(2)执法巡查时间计划。
每周巡查不得少于1次,每月巡查不得少于4次,做到周巡查、月汇总、季总结。
(二)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安全工作计划
配合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安全、地质环境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等工作的安全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局地环站上报和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安全工作计划
工作内容
①配合镇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三查”工作,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
②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等工作。
③配合开展地质灾害点内居民搬迁补助相关工作。
工作计划
按照2020年汛期时间及镇人民政府地灾工作开展计划,合理安排巡查、宣传、培训等工作。预计于3-4月开展汛期排查、5-10月开展汛中巡查、11-12月开展汛后核查工作。
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方面
(1)工作内容
①配合镇人民政府开展地质环境隐患排查工作;
②配合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在治理过程的安全巡查工作。
(2)工作计划
对经批准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落实专人每半月对在建工程巡查不得少于1次,每月巡查不得少于2次。
土地整治工程方面
(1)工作内容
配合开展土地整治工程项目整治过程中安全巡查工作。
(2)工作计划
对经批准的土地整治工程,落实专人每半月对在建工程巡查不得少于1次,每月巡查不得少于2次。
征地房屋拆除安全监管巡查计划
1. 工作内容
房屋拆除安全范围是否设定、工作人员防护措施、现场安全措施、扬尘抑制措施等。
2. 工作计划
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后,房屋拆除阶段每周一次,专业检查按要求进行。
(四)办公场所安全巡查计划
1. 工作内容。
①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②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③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 工作安排。
每月组织一次办公场所防火、防盗大检查,特别在火灾多发季节加强巡查次数。
(五)其他工作安全计划
1. 工作内容。
①积极协助镇人民政府完成区安委会对镇政府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考核督查工作;
②积极协助局地质科完成市局和区安委会对区局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的考核督查工作;
③整理、移交本所档案资料及办事对象申报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④完成镇、局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2. 工作计划。
按照每季度及时报送考核督查材料。按期限及时完成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档案整理工作分季度、工作类别,每年末汇总整理移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决不允许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推诿扯皮、不负责任。
(二)强化执法,落实整改
规划和自然资源所要结合实际,遵守公职人员行为准则,实事求是,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针对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可以立即整改的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提出整改要求,责成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
(三)做好记录,完善台账
细化巡查记录表,严格实行打表检查,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做好过程资料收集。同时,按照“五步闭环”的原则,完善相关检查督查台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四)合理安排,严格考核
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各责任人员要立即行动,将安全监管巡查计划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附件10
2020年度经发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区应急局、经信委、商贸委、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镇应急办2020年安全工作安排,为了更好落实我镇辖区内工贸规模以上、限上商贸等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部门行业主体监管责任,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经发办安全生产协查计划。
一、全年总体工作目标
(一)全镇规上工贸、限上商贸企业,属于经发办协管的企业,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严控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行业协管形势稳定。本办涉及工贸、商贸、电力、通讯、石油液化气、天然气经营行业杜绝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力争零死亡。
(三)指导企业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违规违章行为普遍下降,安全条件生产得到较大改善,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指导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用人单位出现群发、频发职业病事件。
二、检查人员
参与协查人员:目前我办在岗人员6人,分别是石崇刚、黎才炳、扎西达娃、冉金琳、吕露、吴照会。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工商贸企业
全镇共有规模以上规模企业5家,限上商贸企业6家;
(二)危化品经营销售、储存、天然气经营企业
我办协管的液化石油气经营门市部5家、天然气经营企业2家;主要分布在我镇5个片区,其中:石角片4家、蒲河片1家、新民片2家(石角玚镇是协管重点4家)。
(三)机械加工、食品等工贸企业
1.列入本年度工贸安全生产协管的企业有6个(分别是柳开机械、宏洋齿轮、创业制鞋、香传食品、雅香居食品、玉福华竹笋厂)。其中机械制造企业2个,针织制鞋业1家,食品加工3家。这些企业中仍有一部分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加之有的设施设备老化,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有的存在危险源、危险作业“两危”场所;有的企业从未开展过安全管理,有的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和危化品使用等重点环节。
2.列入本年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检查的企业有3个。制鞋业1个,家具加工2家。这些企业基本属于职业危害严重、较重企业。
(四)电力、通讯等企业
电业方面主要是城南供电所,从事通讯行业的企业有电信、移动、广电、联通公司。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每月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其中一季度至少检查企业3家(次),二季度至少检查3家(次),三季度至少检查4家(次),四季度至少检查5家(次)。全年拟对辖区内工贸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1至2次(元旦、五一、国庆国家重大节假日前)。
安全巡查工作重点:
一季度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督指导企业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
二季度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检查以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职业危害申报等。
三季度结合高温季节特点,以职业健康安全监管为重点,检查以企业高温作业、“两危”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监管监控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强化企业现场执法。
四季度以安全培训教育为重点,检查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企业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时检查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情况。
(二)专项督查检查
镇经发办将按照区经信委、区商贸委要求和镇应急办安排部署,按照标准化企业“回头看”、工贸企业涉尘防爆、有限空间、职业健康等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协调、联系上级主管局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对规上工贸、限上商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附件11
2020年度规建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以保障我镇建筑施工、农村危房、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为核心,按照“量力而行、尽职尽责”的原则,根据现有检查监督力量,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加大对在建项目巡查监管力度。规范建设体制,完善安全保障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有效制止建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零”事故发生。
(二)强化“预防为主,事前防范相结合”的新思路,进一步完善落实镇、村两级农村危房安全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实行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明确职责和分工,采取镇、村(社区)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执法的方式进行巡查,以减轻农村危房突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全面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镇生活生产平安稳定。
(四)监管检查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不发生一起因被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导致行政处罚决定被撤销、变更的案件。
二、监管检查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监管检查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人员7人,其中:有行政执法证3人,4人无行政执法证。
(二)监管检查工作日测算
1.建设施工安全检查,一月1次:12天
2农村危房安全巡查,一月1次:12天
3.市政基础设施安全检查,逢场巡查制:81天
4.地灾安全检查,(1-4月,11-12月)一月1次;汛期(5月-10月)一月两次;共18天
5.非检查工作日128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89天
(2)安全宣传:12天
(3)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15天
(4)参加党群活动:12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建筑施工项目
目前全镇没有在建项目,只有 32个村的农村新建或改扩建建房屋,要求农户在修建房屋前向镇建环办提交建房资料及签订安全质量保证书,取得乡村建设许可证过后方可动工。
(二)农村危房
每年各村上报危房统计情况表,目前统计在册的不同危险程度的农村危房(含闲置和废弃的)有2789户,严重危房在汛期遇暴雨随时有可能垮塌,各村应加强对本村危房情况监测,并要求农户搬离危险区域居住。
(三)市政基础设施
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监管主要涉及几个方面:化粪池、下水道井盖破损、广告牌掉落、消防栓、电力、通信杆线等市政施舍安全隐患。镇建环办三名市政管理员负责巡查检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维修整改和上报。
(四)地质灾害防护
全镇23个地灾点的巡查监管,在巡查过程中或收到险情立即安排到现场调查和安排排危;群测群防;每一个地灾点每年进行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23个地灾点安装地质灾害隐患警示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
四、执法检查计划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1.建筑施工项目:农户建房取得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镇建环办每周统计出各村正在建房的农户,将农户名单通知到各村,要求从动工之日起,所在村派专人监督施工安全。镇建环办对32个村的建房户进行分片巡查,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隐患消除过后方可继续施工,直到建设完工。
2.农村危房:建立全镇农村危房监管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镇建环办定期对各村危房进行分片巡查,下达农村危房排危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各村建立本村危房台账,落实专人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每周一次)对农村危房进行安全巡查监管,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汛期村、镇两级应及时组织开展应急专项排查,发现有危房险情的,排查结果在24小时内告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同时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鉴定为C、D级的危房要纳入实时监控范围,督促危房所有权人将其整体拆除、重建或搬迁居住。
3.市政基础设施:建立巡查监管记录台帐,镇建环办三名市政管理员负责对市政设施进行安全巡查监管,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维修整改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负责场镇范围内市政设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和巡查记录。包括:场镇道路设施、街面设施、市场实施、路灯设施、公厕设施、车站设施、排水设施、管网线路、场镇园林绿化设施、场镇道路占用等公共场镇设施的安全巡查和监管工作。对巡查监管中发现的市政设施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4.地质灾害防护:全镇23个地灾点的巡查监管:每月巡查一次,一次4个地灾点,非汛期全覆盖一次;汛期每月二次一次4个地灾点,全覆盖二次;在巡查过程中或收到险情立即安排到现场调查和安排排危;群测群防上报每周一次,汛期每周二次,上报合格率98%;每一个地灾点每年进行一次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23个地灾点安装地质灾害隐患警示牌,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
(二)专项督查检查
我办每月对34个村(居)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每月专项督查五分之一工作任务,半年全覆盖1次,督察重点为各村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
附件12
2020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家监督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区、镇安监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2020年度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严控全镇农产品、农机、渔船、林业、畜牧生产事故发生。
(二)稳定行业监管队伍,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林业安全,渔船安全、畜牧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到人。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全年无生产安全事故。
二、监督检查人员分工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以陈贵良为主,袁孝海协助;
(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以罗义云为主,唐莉协助;
(三)林业安全监督检查以张开鹏为主,唐莉协助;
(四)渔船安全监督检查罗义云为主,陈贵良协助;
(五)沼气安全监督检查罗义云为主,袁孝海协助;
(六)畜牧生产安全监督检查陈兴杰为主,王跃协助。
三、监督检查计划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1.年初对规模50亩以上农户、生产大户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一次,严格投入品记载记录,杜绝违规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39种农药产品,限制使用的19种农药产品。
2 .每季度对辖区内种养植大户进行巡查一次。
3.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和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处罚力度。
4.全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农资市场的监管。
(二)农机安全监督检查
1.按时进行购机审核、公示、及时调查购机信息。
2.做好农机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对本辖区的农机具的使用及安全生产工作管理。
3.每季度对农机经营户和大型使用者安全检查一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整改落实,信息及时报送。
(三)沼气安全监督检查
1.每季度对沼气使用户和养殖大户沼气使用安全进行检查一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整改落实,信息及时报送。
2.做好沼气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沼气安全使用。
(四)林业安全监督检查
1.对辖区内竹木经营户每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一次,进出木材严格实行检验检疫制度,严防松材线虫从疫区传入我镇。
2.对本镇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村,责任到人,对家家户户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3.森林防火期间,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每村及林区实行守卡和巡查制度。擅自野外用火严格处罚。
4.林木采伐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盗砍滥伐行为,确保全年林木砍伐不出现刑事案件。
(五)渔船安全监督检查
每季度安全检查一次,休渔期间严格督促停止捕渔,对有安全隐患及时排查整改。
(六)畜牧生产安全监督检查
1.养殖场(户)。每月由驻片兽医对辖区所有养殖场(户)日常巡查监管2次,2020年度执法检查对象是生猪养殖场25家,肉牛养殖场2个,山羊养殖场40个,鸡场2个。结合春秋季动物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每年对全镇畜禽养殖散养户全覆盖巡查监管2次。同时做好应急巡查处置,做好养殖场投入品使用及无害化监管工作。
2.饲料兽药经营企业。每月对我镇5个分站的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巡查监管2次。查看有无营业执照,饲料兽药采购、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等记录记载是否完整,经营地点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是否一致,有没有及时清查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假劣兽药,有无经营人用药品和假、劣兽药等事项。
3.禽市场监管。赶场天由官方兽医对禽市场全面监管,查证验物、全面消毒。
五、综合监督检查
每月农业服务中心针对各口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检查落实情况和隐患整改,信息及时报送情况进行督促,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及镇安委会。确保全年农口不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强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3
2020年平安建设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揽全局,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平安建设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镇平安建设工作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石角作出新的贡献。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结合石角辖区实际,特制定《2020年平安建设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国家、市、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突出管理工作责任,强化镇、村(社区)平安建设工作基础,全面提升辖区群众居住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执法人员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我办在岗人员6人,1人有执法资格,其中3人均属专职平安干部,2人为公益性岗位。
(二)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经查询,2020年共365天,其中双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115(法定假11天,双休104天),全年工作时间250天。
1.总法定工作日:共计1500天
2.行政工作日:1176天
(1)实施人民调解,每月按4天计算,每天2人,共计96天;
(2)协助上级业务部门信访查处按每月2天,每次2人计算,共计48天;
(3)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查处,每月每人5天,每次2人,共计720天;
(4)精神病人、吸毒人员案件查处,每月每人2天,每次2人,共计288天;
(5)业务报表、信息采集、业务系统处理,每月每人2天,共计24天;
3.非行政工作日324天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日常工作事务,其中学习24天;市、区业务培训24天;全年区、镇会议18天;日常事务、中心工作(含档案整理)12天,共计78天;
(2)病、事假60天(6人);
(3)普法学习宣传36天(6人);
(4)公休假、探亲假、婚(丧)假60天(6人);
(5)参加党群活动、驻村工作90天(其中:陈娇25天,罗义洪25天,杨秀槐25天,刘文荣15天)。
三、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一)寄递物流企业
全镇共有寄递物流企业4家。分别为中通快递、邮政快递、顺丰快递、石角快递服务公司。
(二)校园及周边检查
全镇共有12所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检查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三)三南铁路沿线巡查
我镇三南铁路涉及6个村,即双树、砖房、干坝、桃花、长岗、农岗村。主要检查铁路护网情况,在农岗村狗老孔处通行人员较多,存在安全隐患。
四、工作任务
1.建立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家、市、区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充分结合,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镇、村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认真制订平安建设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各村(社区)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
2.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镇村(社区)宣传栏、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载体,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访稳定、扫黑除恶、禁种铲毒、铁路护路、防邪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广大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对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普法教育,为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安、信访稳定工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加大对社区、重点人员、铁路沿线密集场所的巡查力度。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4.加强对辖区内信访维稳工作的管理。为有效防范和大幅度减少越级上访和非法上访打下基础。
5.积极创建平安细胞活动。并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确保成功创建平安细胞活动。
6.定期举行信访维稳、矛盾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将各类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7.建立健全沟通联系和综合治理网络联运机制。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做好基础台帐和工作台帐,完善各类综治、信访、维稳信息报送制度。
五、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每月开展一次寄递物流检查,每个季度开展一次铁路护路巡查,每年开展两次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