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站、所、中心):
2019年,是全镇打赢脱贫攻坚、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区委区政府2019年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镇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全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确保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科学评价各村(社区)工作绩效,现将2019年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我镇“1233”工作思路,攻坚克难、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突出工作重点,真正用好考核“指挥棒”,确保今年全镇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工作实效;
(二)突出考核重点,加大考核比重;
(三)村居差异考核,结果拉通排名
(四)定量考核为主,分值与经费挂钩。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34个村(社区);次年1月,由各办公室(站、所、中心)根据平时工作记载,按照年度单项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村(社区)上年度各单项工作成效进行打分,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差距要拉开到15%以上,得分并列的情况不超过50%,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
四、考核分值及内容
实行百分制,村(社区)实行差异化考核。34个村(社区)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实绩40分、党建工作实绩40分,民调工作10分,民主测评5分,镇党委综合评价5分。考核内容如下:
(一)经济社会发展实绩(总分100分,按40%折算)(A)
1.村经济社会发展考核项目
①经济发展(工业民营经济、商贸和统计、招商引资、旅游)(5分)
②卫生健康(8分)
③民政、社保、残联工作(10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10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5分)
④脱贫攻坚工作(10分)、农业农村(7分)、林业(3分)、水利工作(河长制)(10分)
⑤财务管理(5分)、公路建设与管理(7分)
⑥建设(4分)、市政管理(4分)、环境保护工作(6分)
⑦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6分)
2.社区经济社会考核项目:
①经济发展(商贸、统计工作)(5分)
②建设(5分)、市政管理(15分)、环境保护工作(15分)
③民政、社保、残联工作(20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10分)、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8分)
④卫生健康(10分)
⑤财务管理(5分)
⑥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7分)
(二)党建工作(总分100分,按40%折算)(B)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分)
2.组织工作(28分)
3.宣传思想、教育文化工作(20分)
4.统一战线工作(4分)
5.人大工作(4分)
6.武装工作(4分)
7.社会综合治理(10分)
8.工会(2分)、团委(关工委)(2分)、妇联(2分)、老协会(老体协)(2分)
9.档案工作(2分)
(三)民调工作(总分100分,按10%折算)(C)
村民调工作由镇党群办牵头,在区民调工作安排之前,按照石角委发〔2017〕38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镇对村的民调考核工作,按综合平均分予以折算;社区民调考核工作,由区对镇的民调考核综合平均分予以折算。
(四)民主测评(总分100分,按5%折算)(D)
村(社区)实行双述双评,次年1月,由联系领导带队,召开村(社区)年度述职测评会,村(社区)定员干部向参会群众集中述职测评;镇党委召开年终述职测评会,村(社区)书记向全镇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辖区部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中进行述职测评。其中,镇级领导民主测评分值50分,机关中层干部及辖区单位负责人打分占民主测评分值20分,村(社区)群众代表打分占民主测评分值30分。
(五)镇党委综合评价(5分)(E)
根据村(社区)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亮点工作等各个方面给予综合评价。
(六)加、减分项:在村(社区)年度综合得分中予以加减
1.加分项:(F)
①各村(社区)获得镇党委政府及区级部门表彰一次加0.5分,获得区委区政府及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一次加2分,获得国家级表彰一次加5分,
表彰情况以表彰文件和通报表扬依据为准。
②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分置”或“三变”改革成效明显的,加0.5-2分。
③化解一件上级交办的历史遗留纠纷,视其难易程度加0.5—1分。
④镇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加分事项。
2.减分项:(G)(减分项目在定量考核中不再占分值)
①各村(社区)全年工作被镇党委政府、镇纪委及区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被区委区政府及市级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被市委市政府及国家部委通报一次扣2分,被国家级通报批评的扣5分,通报批评以通报文件为准。
②发生一起越级非法上访,到区的扣0.5分,到市的扣1分,进京的扣2分;发生一起非法集访,到镇的扣1分,到区的扣2分;发生一起群体性恶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扣1分;对群众反映的事项,村(社区)不予受理或解释说明推诿到镇政府,一经查实一次,扣0.5分。
③村规民约未完善的扣0.5分,未严格执行的扣1分。
④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组建的扣2分,已组建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扣1分。
⑤辖区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亡人的扣1分,交警(派出所)现场处理的扣0.1分;村(社区)干部不遵守交规,驾乘摩托车超载不戴头盔,喝酒醉酒开车等行为,发现一起扣0.1分;辖区内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生产、经营、销售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的(主动及时报告的除外),扣0.5分;辖区内产生食品安全恶劣影响的,扣0.5分。
⑥在巡查、群众举报、哨卡观察等方式获得野外用火行为,镇农业服务中心登记,通知到村到人,一次扣0.05分;发生荒坡荒山火情,10亩以下自行扑灭的一次扣0.2分,10亩以下支援扑灭的一次扣0.5分,10亩以上30亩以下一次扣0.5分,30亩以上50亩以下一次扣1分;发生林地火灾,1亩以下自行扑灭的一次扣0.5分,1亩以下支援扑灭的扣1分,1亩以上5亩以下一次扣1分。
⑦发生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扣1分;村居干部违规办酒查证属实的,每人次扣村集体1分;干部被诫勉谈话或函询等的,扣0.5分。
⑧发现一起未按要求值班并核实属实的扣0.1分。
⑨镇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扣分事项。
(七)一票否决
1.辖区内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以上的。
2.辖区内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上以上的。
3.辖区内发生一起食药品安全事故的。
4.荒坡荒山火灾50亩以上,林地火灾5亩以上的。
5.未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6.凡扶贫对象出现漏评、错评、错退的。
7.镇党委政府认定的其他一票否决事项。
凡区对镇实行一票否决的考核项目,镇对村(社区)也同样实行一票否决;一票否决的项目对应的考核得分为零分。
(八)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得分计算方式
村(社区)年度综合得分=A*40%+B*40%+C*10%+D*5%+E+F-G
五、村(社区)先进集体和村(社区)定员干部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年度综合目标得分排名前列;
2.工作实绩比较突出;
3.班子团结,组织力、凝聚力较强;
4.民调工作排名前列;
(二)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年度个人考核得分排名前列;
2.爱岗敬业,勤勉务实;
3.业绩较好,群众公认;
4.维护班子团结。
(三)取消评先评优的情形
1.凡被一票否决的村(社区),集体和个人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2.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定员干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集体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六、考核等次评定及结果运用
(一)奖励等次评定
1.从每个村、社区办公经费中提取1万元和群团经费的一半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经费,分五类(办公经费、工会、青年、妇女、民兵)进行单独考核。其中,在提取的办公经费中单列“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工作经费7.6万,其余提取的办公经费按村、社区年终综合总计得分作为考核总积分,计算每个积分的办公经费,对应计算每个村、社区年度办公经费后一并予以划拨;提取的群团经费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使用。
2.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奖”按成绩高低拉通排名,一等奖1个办公经费10000元,二等奖2个办公经费各8000元,三等奖10个办公经费各5000元;
3.对综合目标考核排名靠前的村(社区)定员干部予以奖励,设书记、主任类先进个人各5名,每人奖励1000元,其他专职干部先进个人15名,每人奖励1000元。
(二)考核惩处
年度综合排名倒数后5名的村(社区)定员干部,进行集体警示谈话;对排名倒数后两名的村(社区)书记、主任、驻村工作组组长分别进行警示谈话;
(三)考核结果运用
此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社区)干部任用、班子调整、星级党组织评定的重要依据。
附件:1. 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细则
2.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组织工作考核细则
3.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4.石角镇2019年度村(居)统一战线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5.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武装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6. 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经济发展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7.石角镇2019年卫生健康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细则
8.石角镇2019年民政社保残联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9.石角镇2019年村(社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10.石角镇2019年各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11.石角镇2019年脱贫攻坚考核细则
12.石角镇2019年农业农村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13.石角镇2019年林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14.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水利工作考核细则
15.石角镇2019年度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考核细则
16. 石角镇2019年村(居)财务管理考核细则
17.石角镇2019年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18.石角镇2019年村建设、市政环卫、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19.石角镇2019年社区建设、市政环卫、环境保护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0.石角镇2019年度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1.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细则
22.石角镇2019年村(居)工会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3.石角镇2019年度村(社区)团委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4.石角镇2019年村(社区)妇联工作目标考核评分细则
25.石角镇2019年村(社区)2019年档案考核评分核准及细则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