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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角镇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角镇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站、所),辖区内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按照市民政局《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和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任务,特制定了《石角镇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

 

                                           石角镇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2019年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重庆市农村低保工作中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在2018年的基础上,为深入推进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点

(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治理重点,检查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中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在农村低保经办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查处漏保问题。将落实《关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渝民〔2018175号)作为治理重点,按照綦江民发〔201949号全区脱贫攻坚巡视整改精准脱贫大排查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检查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及时纳入低保及开展低保渐退工作情况,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漏保问题。

(三)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问题。将近亲属备案制度建立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检查是否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纳入低保情况进行备案,是否做到档案单独存放,重点抽查复核,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

(四)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将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监管作为治理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结合交叉检查制度和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制度,强化监管责任,压实村居责任,查找资金监管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治理台账制度。建立2019年专项治理工作台账,细化年度专项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各街镇要按季度更新工作台账,区民政局要及时汇总,全面掌握工作进度,跟踪督促任务落实。

(二)规范定期报告制度。各村(居)要认真开展自查,坚持边查边改,按季度上报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做法,并分别于610日、1210日前对本村(居)专项治理开展、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镇民政办。适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加强工作交流,推广典型做法,推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完善核查响应制度。各村(居)要加强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工作,实现新申请家庭逢进必查;在保家庭以动态管理为契机,在11月底前完成低保家庭信息核查全覆盖。对群众反映问题,要切实响应,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四)拓展线索来源。通过信访部门、门户网站、媒体曝光、投诉举报电话、第三方力量等多种渠道,拓展线索来源,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受理群众关于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投诉举报;建立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梳理重点案件线索,对典型案例严肃查处。

(五)开展调研督导。要深入村居、进村入户,实地走访低保家庭开展调研,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扎实开展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上报情况不及时的街镇,区民政局实时通报、约谈。

(六)落实整改措施。要深入分析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将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七)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要切实做好2018年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要重点查看各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村(居)进行重点督导。

(八)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民生监察平台等,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农村低保政策、标准和对象有关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要加强保障对象及情况的公开公示,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时刻把党章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和惩治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各种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要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及村(居)干部的政治教育、廉洁教育、法纪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各村(居)要结合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把专项治理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纳入重点工作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确保工作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各村(居)要始终坚持问题意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要突出工作重点,对照规范管理要求,严格检查,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违规违纪问题。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强化正风肃纪,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切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规范管理。要积极总结、宣传推广专项治理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强化问责,确保农村低保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反映民政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向驻区民政局纪检组或区纪委及时反映、移交,由纪检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对于重点问题线索、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违规案件,将开展专案督办,跟踪查处结果。同时,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区分违规违纪违法与改革创新中的失误等情形,处理好容错免责与专项治理之间的关系。

    (四)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和违纪问题多发、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镇(街道),要严肃问责。要及时通报曝光本地区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违法违纪违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压力传导,提升基层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村(居)委会干部的高压线意识,促进责任落实。

(五)注意工作留痕。各村(居)要及时收集、整理当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图片、台账等资料,留有痕迹,定期汇总,及时整改,及时总结,进一步提升专项治理整改成果。要定期完善7个工作台账(见附件1-7),及时上报镇民政办汇总。上报时间为610日前、910日前、1210日前。

 

附件:1.綦江区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台账

2.綦江区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问题和整改清单

3.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4.綦江区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漏保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5.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6.2019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资金监管不力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

7.綦江区2018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台账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2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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