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镇高层建筑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镇高层建筑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角社区、有关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道及灭火救援场地管理和维护,确保辖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及时高效,全力维护社会公共消防安全,现将《进一步深化全镇高层建筑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1月27日
进一步深化全镇高层建筑消防车道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全力确保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及时高效,切实增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抵御能力。根据2019年第6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和綦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区高层建筑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綦消发〔201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高层建筑消防车道专项整治,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目的
本次整治范围为全镇高层建筑消防车道。通过整治,确保消防车道畅通,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占用,并在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设置禁止性、警示性提示标识,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可及时有效扑救。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7日至11月30日,石角社区和有关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橱窗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整治时限、范围、对象、措施和要求。石角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9类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活动,按要求在小区主要入口处张贴《石角镇高层建筑消防车道专项整治通告》、《消防车道平面布置图》,切实开展自查自改,并将《高层建筑消防车道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于规定时限内报镇应急办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根据专项整治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按照整治目标进一步深化治理。尤其针对居民住宅小区自查自改不力或者自查自改阶段难以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对在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上违规设置临时停车位、摊点等临时性障碍物的,要督促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立即组织清理;对在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及其周边违规设置架空管线、栽种高大乔木、搭建违章建筑等无法立即清理的障碍物,影响消防车正常通行和作业的,要逐一登记造册,督促限期整改;对少数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组织专题研究,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临时性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车通行和作业不受影响。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集中约谈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对部分隐患问题突出、整改进度滞后的,镇应急办要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严查严处。
(三)建章立制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建立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督促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将消防车道检查纳入日常巡查范畴,定期上报相关信息。镇安委办将消防车道整治情况纳入季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督查范畴,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
三、职责分工
1.镇应急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组织,将全镇消防车道整治情况纳入季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督查范畴,开展综合监管。做好情况的收集汇总,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标识,加强对居民小区消防车道整治的宣传和培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开展高层建筑消防车道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整治方案,收集辖区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情况统计表,协调组织本行政区域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管理职责,规范小区车辆进出卡口设置和消防车道管理,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车道、登高操作场地进行统一标识,并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行业管理和评优评先范畴。
2.石角派出所:负责对小区周边主、次干道交通、停车秩序进行管理,采取依法处罚、拖移违法车辆等有效措施,严查严控违规停车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管理职责,实施小区内堵塞、占用消防车道的监督和执法。
3.规建办:组织对消防车停车点开展一轮全面检查,规范路内停车点设置,设置禁停标志线,确保停车泊位后道路宽度满足消防车通行的最低宽度要求(不少于4米)。
4.石角社区:定期排查高层建筑周边消防车道隐患,填报相关表册,报镇应急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成立由副镇长王乾旭任组长,派出所所长田纲任副组长,应急办、规建办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开展。
(二)统筹协调,齐抓共管。镇政府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协调各方,形成整治工作合力。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加强沟通协调,防止推诿扯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导,确保成效。石角社区、有关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加强检查指导和约谈警示。镇安委会将对排查整治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实地指导,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实施现场督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高层建筑消防车道整治要点》
附件2:《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常见违法行为》
附件3:《石角镇高层建筑消防车道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高层建筑消防车道检查要点
一、高层建筑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场,回车场应能够满足消防车回车要求。
二、消防车道净宽度、净空高度、转弯半径应能够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三、高层建筑周边应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其长度、宽度和场地硬化应能够满足消防车作业要求。
四、消防车道和登高操作场地上严禁设置绿化、路灯、停车位、临时摊位、违章搭建等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的障碍物;登高操作场地靠近建筑一侧严禁设置影响灭火救援的雨棚、高大乔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五、消防车道和登高操作场地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专用标识。
附件2
高层建筑消防车道常见的违法行为
一、在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上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的;
二、在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上设置固定摊位的;
三、在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上停放车辆的;
四、违章建筑占用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的;
五、其他障碍物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或灭火救援场地,影响消防车通行的;
六、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装饰物,自然排烟口和救援窗被遮挡的;
七、消防车道、灭火救援场地未设置消防安全管理专用标识的。
附件3
石角镇高层建筑消防车道自查自改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排查时间:
序号 |
小区名称 |
地址 |
管理单位 |
自查情况 |
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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